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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文件
衢江民〔2007〕48号
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对象
基本情况及劳动力就业问题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及劳动力就业问题的调查,现将调查相关工作情况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主要内容
1、做好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调查摸底工作,重点调查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的数量、结构情况,以及当前制约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的主要因素、对策建议。
2、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的调查,重点调查低保对象16—60周岁范围内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劳动能力;长期患病或有残疾,具有部分劳动能力;身患重病或有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三种类型的文化程度。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统筹安排,周密计划,认真负责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及劳动力就业问题的调查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于5月31日前,将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调查表、从业情况调查表和调查汇报书面材料报区民政局社救科。
附件:1、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调查表
2、农村低保对象从业情况调查表
二00七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低保 就业 调查 通知
抄送:区府办、区就业局。
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