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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区司法局党组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总要求,以“思想先行促行动,推进两年三服务,群策群力显作为,科学发展创新业”为实践载体,精心谋划和实施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局党组班子在广泛开展走访调研、民主恳谈、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专题调研、解放思想大讨论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成果,对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了认真分析检查,明确了整改措施。现将分析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贯彻科学发展观上形成的共识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实践,具体形成了五个方面的共识:
(一)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是要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这既是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重要原则,又是指导工作实践的一个重要方法,既是司法行政工作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前提,也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特点是权力性执法职能比较少,非权力性服务职能比较多。只有坚决果断地消除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习惯做法,从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新的形势下,对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才能不断拓宽工作思路,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各项业务自成体系,关联度比较低,如果不注重总体谋划、统筹协调,势必会影响司法行政工作整体优势的充分发挥。只有把各项职能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才能充分发挥司行政职能的整体优势,才能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四)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切实履行维护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的双重职能。司法行政部门具有政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双重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稳定为首要政治任务,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司行政部门只有在认真履行好维护稳定职能的同时,积极参与、融入到经济建设主战场,才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五)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把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的关键。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把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为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才能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法律和时代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
党的十六大以来,局党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服务保障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全面组建乡镇(街道)调委会,进一步巩固、完善村(社区)调委会建设,形成了一个全面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大力推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模式,有效激励和保障了人民调解。2008年底,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成功召开了全区人民调解大会,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发展。按照市司法局、市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苦干意见》,建立了简单民事诉讼先行调解等制度,在区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有效推动调解与诉讼衔接互动。进一步延伸人民调解网络,着力推进在企业、行业协会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全区职工人数 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中有50%以上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04年以来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1346件,调处成功10892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6%,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防范、减少、化解、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实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为民工程”为抓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到2008年年底,全区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数583名,解除矫正263名,再犯新罪2 名,再犯新罪率0.6%。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全区共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7个,帮教期内归正人员共1320人,被帮教人数1292人,帮教率97.8%,得到安置人数1289人,安置率97.6%,重新犯罪33人,重新犯罪率2.6%。
(二)加强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普法工作。每年举行“
(三)抓好“拓展”和“规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法律服务业诚信建设目标,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注重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党建工作,确保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组织开展多种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建立党政领导下访、领导信访接待日律师随同制度,组织引导律师参与信访维稳。组织律师开展“走进企业促发展、走进农村促和谐、走进弱势群体促民生”活动,积极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区、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形成了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三级基层法律援助网络。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扩大受案范围,简化申请手续,突出对农民工、残疾人、下岗工人、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力。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2006年基层司法所建设纳入《全省政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2007年省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直属司法所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改善,全区有5家司法所达到省级示范司法所建设标准,占总数的23.8%,规范化司法所达到15家,占总数的71.4%。直属司法所建设取得突破,建立了樟潭直属司法所。会同区编委对司法行政专项编制进行了清理。
(五)抓班子、带队伍,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局党组班子突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的能力。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教育活动,认真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治与预防体系,建立覆盖执法、经济、人事、重大决策等事项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用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以制定管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纯洁司法行政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局党组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重视维稳职能,直接参与经济建设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长期以来,在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上,比较重视维稳职能的履行,更多地把工作重心放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上,而对直接参与、服务经济建设,认识不够充分,作用发挥不够。
2、对新的工作领域、工作职能研究还不够深入。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刑罚执行性质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工作机制、人员素质、基础条件等方面的准备不够充分,还需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规范化。
3、对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整体推进力度不够大。法律援助资源配置与困难群众法律需求不对称的问题比较明显,法律服务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还不够强。法律援助作为政府的责任,还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共识。法律援助作为政府的公共服务产品,其投入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4、创新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部分工作职能还处于创新、拓展阶段,存在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这一执法职能以后,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凸显,以创新、发展的理念指导直属司法所建设,还比较滞后。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已基本遍布全区乡村,调解工作有序、有效,但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针对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如何创新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加强研究。
5、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素养不高,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严格依法执业,以致出现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规的问题,影响了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形象,也影响了司法行政系统的声誉。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原因是对科学发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理解得不够透彻,贯彻落实科学发观的力度还不够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缺乏对大局全面、系统的了解和认识,没有认清司法行政部门在大局中的职能定位。了解大局、认识大局,才能把握大局。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首要政治任务,这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但由于受习惯思维的影响,没有充分认识到司法行政部门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的“双重任务”。认识的不到位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也影响了司法行政部门在大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思想不够解放、思路不够开阔,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社区矫正等新增职能如何有效推进,对直属司法所建设、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等新的工作任务如何取得实效,从创新机制上研究不够,影响和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另外,宣传不到位、对外沟通协调不够,也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举措
(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总体思路
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入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步伐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权益保障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部门发挥作用的空间将进一步拓展,司法行政事业迎来了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水平。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着力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下功夫,着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下功夫,着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为实现衢江区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二)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工作要求和主要举措
1、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面对我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形势,针对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把促进经济发展、支持帮助企业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千方百计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搭建律师与企业“法律服务对接平台”,推进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组织引导律师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竭尽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整合司行政各项法律服务职能,为重大建设项目从可行性论证、融资引资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到建成运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保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营运的顺利进行。同时,组织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构建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为律师行业参与政府社会管理工作创造更多的机会。
2、始终坚持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民生工作。按照《衢江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五年行动计划(2008-2012)》,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安民工程”、“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法制宣传近民工程”、“法律服务便民工程”、“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为民工程”,努力推进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制定出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乡村法律顾问方面的工作意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向农村延伸,不断满足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一小时法律援助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三级网络,积极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联动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苦干意见》,提高农村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五五”普法要求,以“法律六进”为抓手,着重针对与民生问题关系紧密的重点对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积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普法宣传融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实践过程,成为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过程,增强宣传的渗透力和实效性。
3、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见》,创新、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针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手段创新,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靠专业化队伍、运用专业化知识、采取专业化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
为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组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局党组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建过硬领导班子、带一流干部队伍,做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严于律己、勤政廉政。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解放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创新。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完善和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改进学习方法,加强学风建设,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相统一,把学习科学发展理论与总结实践经验结合起来,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统筹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要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司法行政工作与改革发展全局的关系,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的水平。
(二)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使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基层意识和群众观念,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规律的研究,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研,每位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每年完成至少1项重点调研课题,以调研成果不断完善政策决策,努力使出台的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党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符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律,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
(三)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确保队伍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突出抓好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努力实现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及时查处、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贯彻《衢江区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局党组班子有信心、有决心,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为推进衢江区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