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衢江文广新〔2010〕3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有关单位:
2010年6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为积极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根据上级文化文物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0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是:“文化遗产 在我身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是:“非遗保护,人人参与”。
二、时间安排
2010年4月下旬到6月下旬。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宣讲活动。由区文广局牵头成立区文化遗产保护宣讲团,将宣讲活动列入全区“学习日”活动,开展文化遗产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等“六进”活动,每个乡镇(街道)安排1至2场宣讲活动。
(二)组织开展展示展演活动。围绕“文化遗产,在我身边”,“非遗保护,人人参与”的活动主题,文物方面重点宣传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宣传,宣传我区在文物普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非遗方面重点开展非遗工作的咨询,省、市级非遗项目的展览展示及省级优秀非遗项目的展演等活动。
(三)组织开展非遗传承活动。关注非遗传承人的生存和传承状况,加强传承工作,开展拜师学业等传承活动。
(四)组织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排查活动(相关通知另行下发)。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文化遗产日”是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重要节日。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根据我区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安排,精心组织和筹划,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活动方式,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广泛性和群众参与性,使“文化遗产日”成为展示和宣传文化遗产的重要平台。
(二)积极引导,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和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文化站、中小学校、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文化示范户的作用,积极发动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的积极性,吸引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了解、关注、支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要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宣传报道,展示近年来我区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成果,营造全民尊重、热爱、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努力使文化遗产日的主题和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有序组织,确保安全。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的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活动的安全。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文化遗产日活动总结,及时报区文广局,联系人文化馆金一媚。(电话:3838900,13819007967 ,677967)
附件1:衢江区第五个“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方案
附件2:关于成立衢江区“非遗保护宣讲团”的方案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文化遗产日 活动 通知
抄报: 市文广新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区委宣传部,鲍秀英副书记、汪群部长、柳忠副区长。
衢江区文广新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