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组织区管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检验全区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成效,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衢江区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区委办[2009]65号)、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实施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的意见》(衢江依法治区〔2009〕2号)文件精神,定于12月4日进行区管领导干部及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1、区直机关、各乡镇(街道)由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2、区直机关、各乡镇(街道)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考试形式
采取集中闭卷考试。
三、考试时间
四、考试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问答》、《应对危机公司治理法律百问》、《“法治浙江”干部读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等内容(详见衢江法治办〔2009〕6号文件)。
五、免考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免考:
(一)当年参加过人大或组织部门组织的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
(二)正在参加法律专业学历(学位)学习的;
(三)当年在党校(行政学院)参加过2个月以上各类脱产学习的;
(四)男性55岁、女性50岁以上的。
六、考试办法
采取统一命题、各单位负责实施、组织巡考抽查的方法进行。
由区法治办负责命题出卷,并通过区公文交换阅办系统将试卷交换至参考单位,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按参考人数下载、复印试卷,在规定考试时间内组织本单位参考对象集中闭卷考试;考试期间,区法治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巡考。
七、考试要求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区直机关、各乡镇(街道)的区管领导干部及其公务员,统一参加本单位、本系统的考试。各参考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抓好本次考试工作,确保考试、考核有序进行。
(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参考率要求达到98%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考试结束后,区法治办通过区公文交换阅办系统公布标准答案,各单位根据标准答案组织阅卷评分,并于12月15日前将参考人数成绩、参考率、合格率、试卷及考试成绩登记册等报区法治办归档汇总。
区法治办联系电话:3838052 联系人: 何笑丽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