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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文件
衢江民〔2009〕51号
关于在全局推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切实增强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进“两年三服务”,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在全区实行“一线工作法”(试行)的通知》(区委办发[2009]43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决定在全局推行“一线工作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实行以“一挂三联”、“民情调处日”、工作会办、工作交办督办、服务帮办、工作点评等相关制度为载体的“一线工作法”,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整合民政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破解工作难题,实现责任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调处、困难在一线解决、感情在一线培养、能力在一线提升、创新在一线总结。
二、主要工作措施
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的要求,以“一挂三联”、“民情调处日”、工作会办、工作交办督办、服务帮办、工作点评等,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突出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进工作提速,服务提质,效能提升。
1.落实“一挂三联”责任制,促进干部深入“一线”。按照《关于完善局机关干部“一挂三联”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通知》(衢江民党[2009]11号)执行。
2.开展“民情调处日”活动,促进问题在“一线”发现。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办法,深化区、乡、村三级民情调处组织网络建设。确定每月10日为区、乡、村三级民政信访排查日,梳理民政信访积案,受理民政对象诉求;每月20日为民情调处日,局机关根据工作职能安排人员对一些重点信访进行约访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实行工作交办督办制度,促进工作在“一线”落实。局领导对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重要项目确定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协助科室(协助人)进行贯彻落实。同时,成立由纪检组长为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督办组,对上述工作实行督办,并对督办情况在全局机关干部会上进行通报。
4.实行协调会办制度,促进重点难点问题在“一线”解决。以各科室长、直属单位负责人为会办主体,通过开展不定期、专题和应急性的协调会办,促使招商引资、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以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有效地推进;促使民政信访及时得到化解和调处。
5.实行服务帮办制度,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在“一线”落实。对引进项目和全区福利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企业服务帮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稳定生产经营,积极开拓市场,营造“投资放心、建设顺心、创业安心、生活舒心”的投资和发展环境。
6.实行工作点评制度,促进责任在“一线”落实。局主要领导对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重大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点评;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每月25日的工作例会上对本月或上一阶段工作进行点评,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三、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局机关成立“一线工作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要执行好六项制度,切实推进“一线工作法”的实施。
二是完善机制。局机关干部职工要把“一线工作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两年三服务”活动的重要载体,紧密结合各自的本职工作,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地抓实抓好。
三是强化督查。“一线工作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掌握六项制度执行情况。同时,要结合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做好面上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落实。并于每月月初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列入干部年终考核。
附件:1.“民情调处日”制度
2.工作会办制度
3.工作交办督办制度
4.服务帮办制度
5.工作点评制度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民情调处日”制度
一、主要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民情调处日”制度,引导民政干部转变工作作风,下移工作重心,走近基层、深入群众,掌握民情,排查问题,及时化解难点问题,解决事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衢江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内容和程序
(一)主动调处。根据“民情沟通日”活动的要求,按照“一挂三联”工作责任制,局机关干部每月安排一天时间,与所联系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开展走访,开展与民政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直接听取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1、活动时间。原则上确定在每月10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活动人员。局机关干部。
3、活动要求。局机关干部根据“一挂三联”所联系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深入到村(社区),走访群众,了解村民所想、所盼、所需,对群众提出的事实清楚、符合政策、易于操作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马上办理解决,能代办的要主动帮助代办,3天内要有明确答复。一般事项在一个工作周内办结,复杂事项一个月内办结,逾期无法解决到位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说明解释工作。需要其他科室协助办理或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经统一汇总分类后,提交局党组讨论。
(二)联动调处。根据区“民情调处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有工作任务,在每月20日,与分管领导一起深入到各自联系乡镇(街道)帮助解决问题。当月没有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要主动深入到联系挂钩乡镇走访接待群众,帮助联系乡镇(街道)帮助解决问题。
三、考核奖惩制度
把“民情调处日”活动纳入“一挂三联”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情况作为干部岗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工作落实。
附:衢江区民政局“民情调处日”登记表
衢江区民政局“民情调处日”登记表
填表人: 时间:
序号
矛盾基本情况
调处情况
备注
1
2
3
4
5
注:此表一式二份,于每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附件2:
工作会办制度
一、会办事项来源
会办事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主动会办事项。局主要领导及其它局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事项,适时组织会办。
2、申请会办事项。各科室(直属单位)对本级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需局领导协调处理的,由科室(直属单位)提出会办申请,报分管领导审定并组织会办。
3、上级交办事项。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需组织会办的,由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会办。
二、会办形式
1、重大事项集中会办。对工作量大、涉及多个分管领导和科室(单位)的重大事项,由局主要领导或一名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会办,把重大事项细化成一个个项目、一件件实事,明确相关分管领导牵头落实,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到推进工作不断线、不落空,完成工作高标准、高质量。
2、批办事项及时会办。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办事项,及时组织召开会办会,按照批示精神逐项分解细化,逐项明确责任,逐项确定时限,逐项落实到位,确保批办事项项项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分管工作不定期会办。局领导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组织会办,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同时,实行会办跟踪负责制,即会办领导对会办事项要一抓到底,始终负责,直至问题解决。
4、重点项目现场会办。局领导对联系负责的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要重视调查研究,及时指导工作,全程跟踪落实。对重点项目要落实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间和标准,实行倒排进度,强力推进;对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亲临现场,及时会办解决。
5、层级会办。在实行局领导协调会办制度的同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积极组织会办,针对具体工作和具体问题,超前谋划对策,主动抓好落实。
三、会办落实
1、形成纪要。所有会办均要求形成会办纪要。会办纪要做到“六明确”,即事项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落实措施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局领导组织召开的会办会议,会办牵头责任(科室)单位应及时整理会办纪要,经会办牵头领导审核后签发。
2、纪要执行。会办纪要一经形成,各相关科室(单位)必须按会办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如因会办要求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或存在严重推进阻力的,责任科室(单位)应及时向会办召集领导反映,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具有针对性的情况说明和工作建议。经会办召集领导研究后,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仍坚持原会办要求的,责任科室(单位)应按原会办要求迅速落实;若会办召集领导对原会办要求进行更改的,按更改后的会办要求落实。
3、责任追究。会办执行过程中,相关科室(单位)不按会办纪要落实相关工作,造成会办事项不能及时办结的,其主要负责人要向会办领导作出书面检讨;相关责任科室(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会办纪要或局主要领导作出的最终决议,或以各种形式和借口拖延、推诿,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附:衢江区民政局会办申请单
衢江区民政局会办申请单
申办事项
申办单位
申办时间
需协办科室(人)
协办时限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办理结果
签名:
备 注
注:此表一式一份,1-3行由申办单位填写;协办人完成后将此表交局办公室存档。
附件3:
工作交办督办制度
一、交办主体
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
二、交办内容
1、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
2、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
3、局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局重点工作;
4、其它需要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交办程序
(一)交办
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根据各类重要事项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时限,确定责任科室(单位)和协办科室(单位)及交办事项。
(二)分办
局办公室根据交办事项,填写工作交办单,并送责任科室(单位)和协办科室(单位)。
(三)承办
各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接到交办任务后,要迅速组织落实。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结果;没有时限要求的,均按7天(含双休日)时限办结,并报告结果。书面汇报材料要求事实清楚、措施扎实、结论准确,由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上报。
(四)督办
局办公室对交办工作事项,实行明查明访与暗查暗访和重点督办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办法,对交办工作内容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台帐资料。
四、交办督办要求
1、迅速落实。责任科室(单位)在接到交办单后应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完成交办任务。
2、及时反馈。在落实过程中,责任科室(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向局领导反馈。责任科室(单位)认为需逾期才能办结的,应提出充分理由,经局领导同意可延期一次,在半个月至一个月内办结。交办事项按要求全部落实后,责任科室(单位)要迅速向局领导报结。
3、责任追究。交办事项落实过程中,责任科室(单位)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结的,责任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局领导作出书面说明和检讨;造成重大工作延误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附:衢江区民政局工作交办单
衢江区民政局责任督办单
衢江区民政局工作交办单
编号:( ) 号
交办事项、
交办科室(人)
交办时限
交办要求
交办领导:
承办情况
承办人签名:
交办领导意见
签名:
备 注
注:此表一式一份,承办人完成后,经交办领导签名报局办公室存档。
衢江区民政局责任督办单
编号:( ) 号
督办内容
被督办科室(人)
承办时限
督办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
签名
督办工作组长
意见
签名:
备 注
注:此表一式一份,被督办科室(人)整改落实后,经纪检组长签名后报局办公室存档。
附件4:
服务帮办制度
一、帮办对象
帮办重点是我局引进的工业项目和全区福利企业。
二、责任主体
按照“谁引进谁帮办”和“谁受益谁帮办”原则,以招商小组为帮办单位,全力做好企业跟踪服务工作。
三、帮办内容
(一)工业项目帮办
对签约或在建项目,要积极帮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规划建设等相关证照,以及项目备案核准、环评批复等相关批文,做好项目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协调服务工作,促进企业投资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实现投产。
四、考核奖惩
将帮办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帮办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帮办得力,项目推进较快、企业发展状况良好的,将给予帮办人一定的奖励;凡帮办不力,企业意见较大、中途被责令撤换的,要分析原因,属个人责任的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下等次;对因服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致使项目流失的,将严肃追究帮办人员的责任
附:衢江区民政局企业服务帮办单
衢江区民政局企业服务帮办单
编号:( ) 号
企业名称
帮办内容
帮办人员
帮办期限
帮办情况
帮办员签名:
企业意见
企业主签名:
备 注
注:此表一式一份,帮办人员帮办结束后,交局办公室存档。
附件5:
工作点评制度
一、点评主体
1、局长:负责对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工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批办、交办的工作及各科室(下属单位)工作进行点评。
2、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局长交办的工作、分管范围的工作以及分管科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点评。
二、点评形式
1每月点评。每月下旬,定期组织召开科室长例会,认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结合上级业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对点评对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点评和相互点评。
2、专题点评。对局党组及上级业务部门部署安排的中心工作,如招商引资、重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由领导组织专题点评,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三、点评要求
1、推动工作落实。立足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突出解决影响工作推进中出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在点评中统一思想认识、找准问题症结、明确主攻方向、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对工作点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要坚持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促使全系统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3、注重点评效果。点评会和点评通报原则上要以鼓励为主,坚持表扬和批评并举,着力提升干部经得起表扬,经得起批评的素质。对点评事项中局领导作出具体要求的,局办公室要跟踪督办。
附:衢江区民政局工作点评单
衢江区民政局工作点评单
编号:( ) 号
点评工作内容
点评领导
点评形式
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下步整改意见和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
签名:
备 注
注:此表一式一份,责任科室(人)完成后交局办公室存档。
主题词:一线工作法△ 实施 意见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两年三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赵建新常务副区长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