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促进农村
改革发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转发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和全国普法办 关于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浙司〔2009〕83号)和《关于印发〈衢江区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区委办发[2009]65号)两个文件精神,决定从今年7月到12月底在全区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十二次党代会、区委十一届六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农村依法治理,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要通过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干部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依法治理,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二、活动主题:
此次宣传活动主题是: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要按照农村普法、“法律六进”工作要求,进一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党的一系列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及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要根据农村实际,拓展普法载体,丰富形式内容,通过法律咨询、法律集市、以案说法、宣传挂图、农村法律书屋、法制文艺进乡村等活动,努力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开展农村学法“万千”培训工程。在全区农村开展农民普法“万千”工程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即在全区培训1万名法律明白人、1千名懂法议事人)。培训对象包括村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广大青少年、社会留守人群。培训内容主要是以全国普法统编教材《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农民法律知识读本》为培训基本教材,重点加强与农村生产生活、依法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要求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培训面需达到90%以上,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经营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农村基层基础稳定工作。按照区委提出的“基层基础建设年”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稳定工作。1、要建立排查预警机制,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2、要建立打击防范机制,努力实现打击有力,防范到位;3、要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努力实现群众广泛参与,社会齐抓共管;4、要建立平安建设机制,努力营造人人共创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建设。要积极整合资源,配备骨干力量,打造一支专兼职结合、业务能力强的农村法制宣传队伍。要大力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专职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制宣传优势作用。要在村两委干部、老党员、离退休干部、教师、农村知识青年、退伍军人中,培养出一批“法律明白人”,使之成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力军。要发挥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法官、检查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具有法律背景大学生村官的作用,组建农村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五)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不断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强化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基本做到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建制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建立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到2009年底实现全区50%的乡镇(街道)建有法制辅导站、60%的行政村建有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柜)的目标。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赠法制宣传器材和普法读物的力度,保证法律辅导站、法律图书角都有一定数量的普法资料和设备。电视台、农村广播网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六)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要继续深化和提升“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大“四民主、两公开”力度,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推荐命名表彰一批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复评工作,对不合格的予以“摘牌”。结合“法治区”创建工作,不断丰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内涵,把创建工作纳入各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内容,推动创建工作重点从依法治理向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转变,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村”创建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主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周密部署,保障人员和经费,落实责任。要突出宣传主题,围绕重点,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扎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营造舆论攻势,培育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远程教育平台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新闻宣传和报导,提高宣传效率,扩大宣传影响,营造强大舆论攻势。要注意发现和培育好经验、好做法,对涌现的好经验、好典型要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引导和推动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三)措施落实到位,注重宣传效果。要按照要求制定活动方案,积极谋划有力举措,并认真执行到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督查力度,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主题宣传活动各项任务都得以落实。要积极开拓思路,探索新路子、新方法,力求取得新的宣传效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并及时报送至区法治办。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宣传部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局
中共衢江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民 法制 宣传 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