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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衢江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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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文件

 

 

衢江民〔200956

 

 

衢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衢江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新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

    《衢江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和工作职责》已经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协调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衢江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和工作职责

 

一、衢江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为确保我区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衢江区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黄良诚

副组长:郑国华、王明和

 员:陈    (林业局)

            蓝允勤   (文广新局)

            齐惠中   (人劳局)

            周晓强   (科技局)

            姜子明   (经贸局)

            张文华   (农业局)

            赖新华   (体育局)

            方金水   (民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王明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金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指导小组职责

1、明确工作定位。指导小组要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主动督促和帮助所指导新社会组织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这一目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明确工作定位,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

2、严格检查把关。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有关指示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所指导新社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把区委确定的学习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注意工作方法。指导检查组可采取检查、抽查、参加会议、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和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要善于抓重点,在指导督促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上下功夫。要多提建设性意见,运用引导和启发的方式,帮助所指导新社会组织深入思考,解决问题。要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及时发     现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4、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抓好组内学习,全面准确领会各级党委精神,认真学习区实践办《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衢江学组发[2009]10号)和区委书记朱建华在第三批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高指导工作水平,严格遵守纪律,团结协作,树立指导小组的良好形象。

 

 

 

 

 

 

 

 

主题词:新社会组织 学习实践活动 机构 职责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实践办,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市民政局,赵建新同志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09930日印发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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