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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文件
衢江民〔2010〕20号
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百村”抽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全面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巩固“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根据《衢江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衢江区政办发〔2009〕87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百村”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全区21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4-5个村。
二、参加人员
抽调部分局机关干部、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具体方案附后)。
三、工作要求
1.抽查时间:从5月31日至6月4日,6月7日各检查组把结果汇总社救科。
2.检查内容:根据《衢江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衢江区政办发〔2009〕87号)有关规定,对2010年各乡镇(街道)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同时,各抽查组要认真填写《2010年低保工作百村抽查情况调查表》。
3.及时落实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检查组当场一式两份发出整改通知书。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低保 农业 机构 通知
抄送:区府办,市民政局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