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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组织部
文件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衢区人劳公〔2010〕169号
关于编报2011年区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的通知
区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各单位:
为满足我区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全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为做好需求计划的编报工作,根据衢市人劳公〔2010〕243号文件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编报范围
区级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二、编报内容
包括招考单位的名称、代码、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招考职位、招考人数、学历要求、招考对象、所学专业要求等(表式见附件1)。区机关统一按职位组织招考。
三、编报程序
各招考单位的需求计划,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申报,同时要考虑本单位的人员结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并适当留有余地,严禁超编招考。
(一)区级各单位的需求计划由招考单位根据需要申报,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区编委主任会议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法院、检察院机关需求计划由各级法院、检察院负责编制,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并抄送同级人事部门),逐级上报,并经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
(三)工商、质监、地税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需求计划,由各级垂直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商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审核汇总上报,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
四、编报要求
编报需求计划是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招考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努力扩大选人视野,适当放宽报考资格条件限制,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公务员队伍创造良好的氛围。
(一)学历要求。招考对象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学历要求可以为本科及以上。
除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外,招考单位不得对学历作特殊限制。学历要求为本科的,不得对是否取得学位作限制。
(二)招考范围。为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招考范围可放宽到面向全国。
(三)专业要求。各职位对所学专业的要求可以参考教育部《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将相近相关专业纳入范围。
区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所学专业原则上“不限”,确有专业要求的,应参考《专业设置目录》放宽到一至多个专业大类,如:计算机类、经济类、财会类等。
(四)除个别特殊职位外,招考单位不得对性别做限制。非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招考计划,不得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作区分。
(五)请各招考单位认真填写《2011年衢江区公务员需求计划申报表》(一式二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11月8日前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同时电子版通过公文交换系统邮箱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徐翔。
附件:1、2011年衢江区公务员需求计划申报表
2、2011年衢州市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需求计划申报表
3、201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汇总表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组织部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人事 公务员 录用 通知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0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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