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衢江区横路乡委员会 衢江区横路乡人民政府关于村规模调整中做好印章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确保村规模调整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村规模调整中印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旧印章管理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及其负责人印章、印签要在2010年6月16日上午9点前上缴乡统一封存、统一管理。
村规模调整后,若新村与原村村名相同,调整前的印章也要收缴封存,不得作为新村的印章继续使用。
自2010年6月16日起,各村原印章不得继续使用,调整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原印章的,须报乡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新印章制发
根据区政府批准的村规模调整批复文件,由乡统一为全乡所有村(包括新成立的村及未调整村)刻制印章。
三、新印章规格式样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等新印章为圆形,直径4厘米,村党支部印章中央为党徽,党徽外为中国共产党衢州市衢江区横路乡XX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中央为五角星,五角星外为衢州市衢江区横路乡XX村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印章中央为五角星,五角星外为衢州市衢江区横路乡XX村经济合作社。字体为宋体,自左而右环行。
四、新印章使用管理
新印章在新村挂牌后正式启用。各村要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印章要确定专人保管,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不能直接保管印章。村党支部印章一般由村支部组织委员保管,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印章一般由村文书保管。在新村班子产生前,印章统一由乡负责保管。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印章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要求使用。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的,将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衢江区横路乡委员会
衢江区横路乡人民政府
2010年6月15日
主题词:农业农村 村规模调整 印章管理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形式:纸质版、电子版
衢州市衢江区横路乡综合办2010年6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