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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村规模调整中集体资产处置的实施方案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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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江区横路乡委员会  衢江区横路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村规模调整中集体资产处置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确保我乡村规模调整中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稳妥融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做好村规模调整中集体资产处置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抓好我乡村规模调整中集体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村级集体资产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做好集体资产的处置工作,关系到广大村民的既得利益,关系到村规模调整工作能否顺畅进行,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为此,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克服各种简单化的思想,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方法稳妥有效,政策合理合法,以确保这项工作积极妥善推进。

二、正确把握村规模调整后集体资产处置的原则

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要按照“因村制宜、讲究方法、尊重民意、促进发展”的要求抓好这项工作,在具体操作中要把握以下四条原则。

(一)坚持政策稳定原则。村规模调整后,原村经济合作社与单位或个人已经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继续有效,但要与新村办理合同主体变更手续。原村已分配到户的大田、山林、茶山、果园、水面等,仍按原定政策保持稳定不变。严禁因新村组建而随意收回承包经营权,严禁在新村调整期间打破原有村界进行土地调整或平调。同时,要妥善处理原村在土地征用上的各种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原承包者的正当权益。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由于村规模调整的村之间资产状况存在差异,在工作中一定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不同的处置方法,不简单搞“一刀切”。村规模调整中必须同步考虑资产的整合,能合则合,个别条件一时还不成熟的可分步推进。

(三)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对村规模调整中集体资产的处置,要在依法的前提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尊重村经济合作社的资产所有权和财务管理自主权,尊重村民的意原,涉及资产融合等重大事项,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坚持壮大集体经济原则。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要立足于保护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改革创新为理念,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提高农民群众生产水平为目标,在村规模调整过程中,积极鼓励大村带动小村,强村扶持弱村,富村支援穷村。

三、严格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处置的工作程序

为确保村规模调整平稳有序地进行,对村级集体资产的处置要按照规定程序,有计划分阶段地实施。

(一)清产核资,摸清家底。乡里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1、暂冻集体资产。为便于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从2010年6月16 日起暂时冻结村级集体资金,村银行帐户暂停使用。要组织力量对涉及调整村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财产物资、支票、印鉴、收据、日记账等进行盘点,办好封存手续,由乡统一代保管。冻结期间发生的收入交由乡指定乡代理会计转存原村横路信用社帐户,确需使用资金,须经乡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

2、明确核资范围。根据有关规定,村级集体资产按性质分为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三大类(不含组级集体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清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的重点是要摸清房屋等建筑物的数量和价值,包括村级自用、出租和出借的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要进行逐项登记造册,做到账实、账物相符。

二是清理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内部往来(社员欠村部分)、有价证券等。清理的重点要放在应收款项方面,搞清村级各项应收款项和借出款等情况。在清理中能收则收,尽量减少借欠款项。

三是清理集体投资。主要是清理村集体投入到工业、农业企业和其他单位的集体资产数额及股权。清理中要逐笔核对落实。

四是清理各项负债。负债包括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清理的重点是欠自然人的各项债务(含村干部误工、垫资等),搞清各项借入款及内部往来,核定真实性。

五是清理非农用地。村级集体非农用地情况较为复杂,要搞清非农用地的权属。对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地,要摸清其使用单位和数量,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

六是清理票据。票据的清理包括支票、各种收款收据、发票。票据经过清理后,要专人保管,及时移交。

七是清理各类合同和协议。着重清理各类经济合同和投资协议,并分类整理列卷,与资产和财务档案一并移交。

八是清理资源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耕地、林地、园地)、水面(滩涂、池塘、鱼塘、水库、渠系)等。

3、全面核实资产债务。在核资具体操作上,按照“先账内后账外,先登记后核实”的原则,做到账账、账款、账物、账表、账证“五相符”。全面核实账内外债权债务,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以及债务人查无着落的应收款、借欠款等不良资产,要在查明原因的情况下,由原村提出处理意见,报乡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作报账存档处理。

4、编制明细清册。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要组织对村资产予以全面登记造册,编制好有关报表及明细清册,出具书面清产核资报告。报表、明细清册及清产核资报告原村、新村各保留一份,乡及会计代理中心各归档一份。

(二)选择方案,分类处置。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根据各村人均集体资产占有量情况,按照资产处置原则和规范程序,因村制宜,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实行处置。

1、对村规模调整村之间人均占有集体净资产数量基本接近的,可直接把原各村的资产并入新村经济合作社。

2、对村规模调整村之间人均占有集体净资产有较大差异的,按照“统一核算、承认差别”的方法,可综合原各村的实际,确定一个基数,以该基数为标准对各村资产进行合并;超基数部分在新账设立时单独挂帐,主要用于原村公益事业建设或村民社会保障支出。

3、对调整村之间资产相差悬殊的村实行有条件并账,超额资产实行定向使用。定向使用的方法由调整村各方协商确定。对村规模被调整村之间人均集体净资产差异十分悬殊资产难以合并的,并村后财务可实行二级核算。实行二级核算的村,公用经费可按明细核算单位的规模进行分摊,也可以选择其他办法;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支出,可以按受益情况分摊,具体的筹集使用办法由新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公布结果,办好移交。在村规模调整工作结束后,要将村级集体资产核对的结果和处置情况作一次专项公布,既要公布村规模调整前后各村的资产情况,又要公布村规模调整后新村的资产情况。各新村班子和原村相关人员要在乡工作组的帮助指导下,及时办好资产、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档案的移交手续,各类合同、凭证、账册等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实行集中统一保管,对在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形成的清产核资资料、村民代表会议及其他有关材料,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四)合并账簿,规范管理。新组建的村要针对规模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与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

1、统一建立账套。乡村级会计代理中心要根据调整后的村对原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办法,按照清产核资结果及时结束旧账,建好新账,做好会计核算:一个新村只设一个账套,对实行二级核算的村,在一个账套下进行明细核算。

2、统一开设账户。村规模调整后,乡村级会计代理中心要帮助指导新村统一开设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对采用“直接合并”或“统一核算、承认差别”两种资产处置方式的,要及时进行原村经济合作社的资金划转,做到一村一账户,严禁多头开户,严禁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对实行统一建账、二级核算的村,要及时调整原银行预留印鉴,待资产融合后,实行一村一账户。

3、统一财务审批。无论采用何种办法管理原村的集体资产,财务都实行统一审批,由新村按照现行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对实行二级核算的村,审批前每一张原始票据要注明业务核算所属的原村名(收入或支出),以便会计核算。

4、统一保管资金。村规模调整后,每个新村设一名专职报账员,负责资金的收支、财务结报等日常业务工作,将原村移交后的有关资料统一保管,村集体专用收款收据由新村统一领用、保管。

5、统一民主监督。村规模调整后,换届选举前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原则上由3-5人(原来各村至少有一名)组成,在原民主理财小组内部成员中推荐产生,并在新成员中推荐出组长,至村级组织换届依法选举产生新的成员时为止。同时要认真做好财务公开,新村财务要继续在原村务公开栏内实行公开,实行统一建账、二级核算的村,在公开内容上要分别公开新村财务和原村明细核算的内容。

四、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的领导

村规模调整后村级集体资产的处置直接关系到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今后集体经济的发展。因此,各村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组织。建立横路乡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庄雪梅,副组长:蓝洪水,成员:吴云峰、黄友苏、宋凯华、姜继法、梅世荣、黄国瑞、王成梁。下设横路乡横路片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工作实施小组,组  长:徐梅琴,成  员:程渭仙、郑小慧、杨润、各村驻村干部。横路乡清水片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工作实施小组,组  长:刘红星,成  员:叶灵艳、邱菊莲、王红花各村驻村干部。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认真做好集体资产处置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精心实施。要结合我乡实际,制订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采取包干到村、任务到人的形式,对村级资产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及时应对,确保按时完成。

(三)严明纪律。要切实加强对村规模调整过程中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严明财经纪律,严防资产流失。不准瞒报、漏报和借机转移货币资金与实物资产;不准虚设债权债务;不准突击滥支乱用集体资金,以确保村级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如发现违反财经纪律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共衢江区横路乡委员会

衢江区横路乡人民政府

2010年6月15日

 

 

 

 

 

 

 

 

 

 

主题词:财务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形式:电子版、纸质版               

衢江区横路乡党政综合办2010年6月15日印发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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