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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横路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工作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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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横路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乡食品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订《衢江区横路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创建  食品安全  示范乡  通知

抄送:区府办、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区质监分局

衢江区横路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30日印发

 


衢江区横路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衢州市衢江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争创食品安全示范乡,以进一步提升我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衢州市衢江区创建省食品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构建“平安横路”、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达到区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三、创建重点

1、重点对象:生产经营的食品厂、食杂店、小作坊、餐饮店、农家乐、集贸市场、食堂、饲料加工点、各种植、养殖场、生猪屠宰场等。

2、重点区域:集镇、企业、学校、各行政村。

3、重点问题:涉及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经营户的无证生产经营,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食品采购无证和验收制度不规范,查处病死不明的禽畜销售及制作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食品安全示范店连锁化扩面少等问题。

四、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种植养殖环节

加大农业投入品执行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的食品中毒事件。一是做好规范养猪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不适用瘦肉精承诺书》工作,确保合格率达到100%。二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计标准、统一销售、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农资连锁经营网点,使农资连锁经营覆盖行政村达30%以上,统一配送率达70%以上。三是加强农资监督监管网络,逐步完善乡、村农资监督、监管网络。四是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领导:黄国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联系领导

(二)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活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抽查、普查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食品原料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5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致使区级以上有关部门发布“黄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领导:吴云峰

责任单位:各食品加工企业

责任人:工办成员

(三)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食品市场整治活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小食杂店无照经营问题。各食品经营商店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食杂店改进提升为《食品安全示范店》,逐步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使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商品分类排放,做到食品与日常使用品分离。

2、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乡政府与农产品市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和质量抽检。三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责任领导:各联系村领导

责任单位: 各行政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 

(四)消费环节

一是开展餐饮服务许可整治,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饭店、小饮食店、农家乐、小食堂等需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并上墙悬挂。

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管理,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餐具要统一消毒。

三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餐饮要确保现场监督,保证指导到位。

责任领导:宋凯华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  联系村领导

(五)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制品消费安全

积极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禽畜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制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上市猪肉“瘦肉精”等各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

责任领导:黄国瑞

责任单位:集镇  各行政村

责任人:驻村干部

(六)应急体系建设

制定《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乡设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电话:2937201。

五、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布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月—2010年5月)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创建示范乡动员大会进行布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2010年9月)

各行政村根据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到人,并对各个整治点进行检查整治,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2月)

及时完成示范乡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重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对自评的结果进行汇总,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治,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庄雪梅

副组长:宋凯华  黄国瑞  吴云峰

成员:蓝洪水、黄友苏   姜继发  王成梁  梅世荣

刘红星为乡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员、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及信息的收集、报送等。

各行政村(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各村民主任任组长,配备了3-5名干部为成员,负责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的具体工作。各村要配备一名食品安全工作巡查员,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巡查及登记。

(二)加强指导协调

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在创建工作中,各行政村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沟通,及时注意研究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单位)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对农村食品从业者通过各种会议、悬挂横幅、刊登黑板报以及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各行政村要及时报送创建工作的动态和信息。

附件:1、横路乡食品安全示范乡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2、横路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横路乡食品安全示范乡建设检查登记表

4、宣传标语

5、横路乡农村厨师登记表

 

 

 

              衢江区横路乡人民政府

                  2010年5月30日


附件1:

 

 

 

 

横路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建设要点及要求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组织协调机构及“三网”建设

1.1 健全村食品安全工作机构

1、成立乡、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乡政府

各行政村

 

2、完善乡村食品工作机制,有组织领导,有检查考核,有计划总结

 

3、乡政府要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有一定支出比例,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1.2 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

1、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

各村、各校

 

区工商局

2、放心店向校园、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

区工商局

3、放心店90%以上实行食品统一配送,食品统一配送品种达到75%以上

4、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1.3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村

 

2、政府与各村有关企业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各村、有关企业单位

 

3、相关监管部门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各相关监管部门

 

4、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各村

 

1.4 健全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各行政村、社区至少有一名食品安全监督员

乡政府、各村

 

2、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协管队伍,继续探索实践农村公共安全协管队伍“多员合一”工作,切实发挥基层监管作用。落实村协管员工作报酬

 

3、健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设立类似“110”运行机制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落实举报投诉处理机制,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

各村

 

2、综合基础工作

2.1 应急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

乡政府

上级有关部门单位

2、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

乡政府

3、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乡政府

4、应急体系延伸到

乡政府

2.2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各村

2.3 宣传教育工作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五进”活动

乡政府

 

2、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在中小学设立食品安全教育基地,开展食品安全教育

各学校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率达100%

乡政府

区食安办

4、张贴宣传标语,利用网络、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板块,定时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乡政府

 

5、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宣传团作用,深入广大村、企业、学校进行食品安全宣讲

乡政府

 

6、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乡政府、各村

 

2.4 日常监督工作

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升级部门以上“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各村

 

2.5 经费保障

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各村

 

3、种植养殖环节

3.1 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

1、开展以农药(兽药)残留、违禁药物使用等为重点的农产品、水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和投入品专项整治

各村

区农业局、区水利局

2、建立一批经营规范、质量可靠的农资放心店,主要商品实行统一配送,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可追溯达100%

各村

区农业局、区水利局

3、确保不发生假冒伪劣投入品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品农产品中毒事件

各村

区农业局

4、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区农业局、区水利局

3.2 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行工作

1、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农产品认证年度目标任务,并抽查合格

 

区农业局

2、无公害农产品和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年度目标任务

各村

区农业局、区水利局

3.3 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

1、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

各村

区水利局

2、组织水产养殖生产户开展源头管理

 

3.4 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

1、配合区农业局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

各村

区农业局

2、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3.5 探索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示范

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4、食品加工环节

4.1 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

1、加大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各村

区质监局

2、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和未取得QS认证、无QS标志的28大类共计525种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4.2 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

1、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达100%

各村

区质监局

2、城乡结合都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达100%

3、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

4、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

5、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公司+工程”的联合体模式,重点在豆制品行业推行

4.3 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全面实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申报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

5、流通监管

5.1 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

1、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各村

区工商局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严厉打击印制和利用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5.2 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

1、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六项制度

2、加强对销售未取得QS认证、无QS标志的28大类共计525种食品的管理

5.3 加强农贸市场管理

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设立或委托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检查检验工作

5.4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

1、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2、严格执行配送生猪定点屠宰猪肉

 

 

3、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乡政府、各村

区供销社

6、消费监管

6.1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的审查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

学校、各村

区卫生局

2、旅游静定、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6.2 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1、餐饮业、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2、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等试点,餐具卫生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

6.3 加强源头管理

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应达100%

6.4 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

1、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并报送卫生部门备案

各村

 

2、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技术指导率达100%

各村

 

 

 

 

 

 


附件2:

横路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措施的;

    3、食品监督不力或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4、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5、索贿爱贿,包庇事故责任者;

    6、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和集体伙食单位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7、食品经营环节销售假劣食品或“三无”食品的;

    8、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9、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10、拒绝、拖延接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者拒绝提供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11、有其他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二)责任追究办法:

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组织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调查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衢江区横路乡人民政府

2010年5月30日

 

 

 

 

 

 

 

 

 

 

 

 

 

 

 

 

 

 

 

 

 

 

 

 

 

 

附件3

横路乡食品安全巡查登记表

村名:

单位名称

 

电话

号码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证件是否齐全并悬挂在明显处

 

使用添加剂情

 

原料采购索证

是否登记

 

整洁、卫生情况

 

 

产品质量情况

 

 

其它

(包括整改落实情况)

 

 

本表每月上报一次,每月的20日报至刘红星处。

 

 

附件4:

宣传标语

1.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2.      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3.      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4.      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5.      安全食品为大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6.      给食品多一点关注,对生活多一份负责

7.      食品、人品、大家品,品食、品人、品和谐

8.      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9.      食品安全严把关,关爱生命重如山

10.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附件5:

横路乡农村厨师登记表

村名: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联系方式

证件号码

备注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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