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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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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江区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着力构筑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精神及区委办《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发[2011]39号),结合本局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的原则。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

(二)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四)坚持根据实际、分类实施的原则。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确定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党务公开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目标要求

(一)达到“三个满意”: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

(二)按照“四个规范”:

1、内容规范。凡是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党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均予公开。

2、程序规范。按照“提出方案、组织审定、实施公布、反馈信息、立卷归档”的程序,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

3、时间规范。坚持定期公开为主,不定期公开为辅,适时、及时让党员群众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

4、管理规范。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落实具体措施,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实行“三个公开”: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四、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和联系方式、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

2、干部管理方面。党组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制度情况、培养锻炼干部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干部管理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3、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党内奖惩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5、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群众信访接待和处理情况等。

6、涉及我局职能的行政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       

(二)公开形式

坚持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相结合,局内部公开与社会公开相结合,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根据公开内容采用会议、文件、新闻媒体、网站等公开形式。

1、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内会议或邀请一般党员、群众列席有关会议进行公开。

2、发文公开。通过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

3、信息公开。通过党务公开栏、新闻媒体或网站发布信息进行公开。

4、征询公开。通过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评议等活动进行公开。

五、公开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局各科、室、所提出,经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室所分管领导审核,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公开。

2、实施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视情况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各科、室、所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内容,每季度向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报送一次;对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在相关工作完成或相关政策出台后一周内上报;对列入党务公开专栏固定公开的内容,在首次提供完整资料后,若需充实或变更相关内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应资料及时上报公开。

4、归档管理。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及时对党务公开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注意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办事机构、职能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联系方式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一般每季度后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段公开。

4、即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应急性工作,要即时公开,一般在形成决定或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公开。

5、再次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党务公开有序进行,形成长效机制,局决定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崔贤耀同志任组长,徐木泉、宋土木、王建新同志为成员,负责协调推进全局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与政务工作互相促进、相得益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建新同志兼任,成员由各科、室、所负责人和翁慧婷、周颖组成,主要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  党务公开  方案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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