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明确2012年度重点业务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职能业务工作全面完成,根据市司法局《2012年度县(市、区)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重点业务工作职责和责任领导、责任人予以明确。由责任领导负责对考核所涉及工作的推进,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并做好市局年度考核过程中的协调、衔接工作;由责任人负责落实考核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及时收集、整理涉及考核的各项基础资料和相关材料,做好工作台帐。对重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将按照局(机关)2012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衢江司【2012】15号)文件执行。
衢江区司法局2012年度重点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见PDF文档)
衢江区司法局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