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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司法局关于成立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发[2012]49号、区作风办[2012]3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首问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经局党组同意,决定成立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徐木泉
副组长:胡娟霞、宋土木、王建新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翁慧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三项制度”的牵头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实施推进。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三项制度”推行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
成员:对制度推行,做好涉及本科室的各项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负责每周向区作风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党组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