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司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12年学习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发挥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增强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领和带动全局党员干部积极投身“项目建设突破年、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继续解放思想,拉高标杆,追赶跨越,创先争优,根据《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和区级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意见》(衢学习办发[2012]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紧紧围绕“吐故纳新破僵化、兴利除弊求奋进”的总体要求,强化理论武装,改进司法行政工作,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为推进“五个衢江”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坚强动力。
二、学习重点
1、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好党代会、迎接十八大”为主线,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新热潮,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
2、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做最美衢江人---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高效有序、廉洁奉公、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干警团队。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区“两会”和全区“拉高标杆、追赶跨越”表彰动员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围绕“项目建设突破年、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广泛开展“吐故纳新破僵化、兴利除弊求奋进”大讨论活动,统一思想认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努力服务项目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找准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为“五个衢江”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4、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廉政准则实施办法》、《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试行)》和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及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提高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和根本作用的认识,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反腐倡廉的根本目标,坚持把群众评价作为反腐倡廉的根本评价标准,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以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服务和保障衢江区追赶型跨越式发展。
三、有关要求
1、组织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牵头人,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召集集体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努力保证学习到课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局办公室要及时做好中心组集中学习的专题记录。
2、学习形式。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集中学习研讨和开展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根据学习内容和实际情况,采取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读书会、辅导报告会、民主生活会、研讨交流与学习考察等形式进行。各项学习活动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局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力求内容生动、形式多样、实效明显。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认真学习。要学以致用,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研讨新办法,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科学思维和工作方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完成2篇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3、学习时间。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时间不少于12个工作日。
附件:区司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12年学习计划(见PDF格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