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正文

民政局2013年4月份完成主要工作和5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朗读

 

 

 

衢江民政

 

 

第5期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区民政局2013年4月份完成主要工作

和5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4月份完成主要工作

  1.完成各类民生保障工作。一是城乡低保工作。完成低保调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80元/人.月、332元/人.月,于2013年1月1日执行。目前全区共发放低保金603.5057万元。其中发放第二季度城镇低保金4.727万元、农村度低保金598.7787万元。二是重度残疾人保障工作。2013年第二季度各乡镇初审上报新增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补助对象97户97人,原已享受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补助对象中,经查死亡及取消20户20人。目前全区共享受城乡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补助对象有2675户2675人。发放2013年第一季度调标差额及第二季度城乡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补助共需发放资金302.5956万元。三是完成2013年第一季度医疗救助的审核审批和第二季度定补对象补助金发放工作。第一季度全区共有医疗救助对象292户292人,共发放救助资金125.3万元。第二季度定补对象共有287人,发放补助资金69.9万元。四是完成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目前全区有农村孤儿33户33人,需发放2013年第二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费共5.94万元。五是完成了开展帮困救助专项行动调研工作的阶段性工作。六是云溪乡三个村低保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其中西垅、胡山两村已完成,云溪村完成总工作度的10%。

  2.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建设。一是开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规划选点工作。目前已走访了16个乡镇的34个村和社区,确定了今年要完成的目标任务。起草《关于下达2013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目标任务的通知》,完成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会议的前期准备。草拟了要求省厅补助资金的养老服务项目请示,月底前报省厅争取项目资金补助。二是做好云溪、峡川两所敬老院的建设督查工作。目前,云溪乡敬老院已完成土地划拨前评估,正在准备土地过户材料;峡川敬老院已完成环评、红线图和初步设计。三是莲花、杜泽的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莲花养老服务中心第二层房顶正在建设,完成进度占总工程的65%;杜泽养老服务中心2号楼主体工程完工,1号楼三层房顶在建设中,完成进度占总工程的70%。四是积极参加市初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考试,18人考试合格,获得初级等级证书。

  3.殡葬管理深入推进。一是抓住清明节宣传的有利时机,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一线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殡葬法规宣传活动,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家户户。在清明节期间将利用宣传车对全区交通方便的村或自然村进行巡回宣传,并在城区范围的主要道路口悬挂殡葬宣传横幅,营造殡葬管理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建立清明节期间墓区巡查制度。加强对墓区祭祀的监管,组织人员巡查,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值守,严控火源,防止发生火灾。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墓区防火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清明节墓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村级公墓防火工作指导检查,落实村级公墓的防火工作,确保人员、责任、措施的三到位。三是完成2013年公益性公墓不够用村摸底调查工作。全区2013年共有55个村的公益性公墓不足,2013年预计建设40个公益性公墓。

  4.优抚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8处散葬烈士墓修缮工作,并按修缮规模拟拨修缮补助资金6万元。尚有2处地处东迹渡雷鼓山,因情况较复杂,待土地统一规划、整体搬迁后再办理迁建。兑现第二季度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和第一季度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军龄补助金,共计3426人2883344元。办理第一季度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7人44180元,并于4月15日到位。继续推进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采集工作,将补助对象的存折、身份证、户口簿和退伍证等有效证件通过扫描录入,将信息与民政部联网,该工作进度在全市前列。

  5.持续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一是推动2011年度30个省特扶项目建设,已报账27个,其余上方镇金牛村已完工,大洲镇沧南村建设二层,廿里镇塘底村办理招投标。新增的莲花镇华垅村未启动。二是做好2012年度省特扶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实施的指导工作,18个项目中基本完工的有双桥乡山峰村、上方镇鹿角堰村、峡川镇珠坞村、岭洋乡溪东村、大洲镇狮子山村、横路童何村、廿里镇和美村、廿里镇六二村、大洲镇五石埂村、高家镇安仁村等10个,已报账3个,已开工建设有全旺镇红岩村、岭洋乡柳家村、莲花镇桥东村3个,其余5个村未开工建设。4月19日,会同区委办督查室、特扶办对部分乡镇进行了督查。

  6.积极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做好临江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发改立项、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意见书和环评意见书和可行性报告及批复。二是做好浮石街道设立城市社区前期工作。4月18日在浮石街道召开了协调会,起草会议纪要报区府办,待区长办公会后进行批复。三是调整了城乡社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7.全面开展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初步制订社会组织促进会成立的章程、议事制度、选举办法、会员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完成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回头看”相关工作。组织学习并转发《衢州市民政局党委关于印发衢州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和衢州市新社会组织党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做好市级“双重管理”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推荐工作。

  8.其他各项民政工作有序进行。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困难老人白内障复明手术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老龄委开展报名统计工作。二是转发《衢州市敬老文明号创建考核标准实施细则》,为各创建单位指明了创建的具体路径。三是制定区域界线联检方案。完成了柯城-衢江线和衢江-江山线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联签、下文,并上报市局。四是完成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系统的安装和调配工作。五是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4月份结婚登记259对,其中补办结婚登记39对;离婚登记67对,补发结婚证119对,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44人。办理收养登记5对。

  二、5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款物的银行账号和联系电话,切实做好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动态,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指导监督,认真做好捐赠款物统计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情况。

  责任领导:郑国华

  责任单位:区慈善总会

  2、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法规宣传,开展避灾场所检查,总结近年来我区防灾减灾工作经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及时调整帐篷、蜡烛、衣被等救灾物资,筹备油、米、水等必要的救灾生活用品,一旦发生灾情,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责任领导:徐义华

  责任单位:社救科

  3、做好特殊群体摸底调查。组织开展低保户中失能老人和困境儿童调查,摸清他们现状,进一步落实相关帮扶措施。

  责任领导:徐义华

  责任单位:社救科

  4、做好临江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手续报批。贯彻落实区领导要求,按照建成“全市第一、全省领先”社区办公服务中心的标准,加强业务指导,与区国土、规划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加快报批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朱小闽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5、做好“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根据“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创建管理办法,召开创建相关单位协调会,部署具体创建工作。

  责任领导:王明和

  责任科室:区老龄办

  6、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坚持招商引资工作不放松,广泛捕捉招商信息,做好已在洽谈的农业招商项目帮扶,尽快帮助项目落实选址。

  责任领导:郑国华

  责任科室:各科室

 

 

 

  签发:黄良诚                          编校:金小龙

 

 
附  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qujiangqu/20210607/31120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