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确保我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的反腐倡廉教育,大力营造以“弘扬正气,鞭挞腐败”为导向的舆论氛围,努力为我局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基本内涵、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战略部署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方针原则,准确理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区反腐败工作重要文件。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六个严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等文件精神,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纪委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理解把握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规律,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思想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
3、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政策规定的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专题讲座和机关干部日常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操作细则》以及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制度文件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廉政政策规定人人知晓。
4、开展机关后勤廉政风险防控职业教育。针对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以各科室(中心)制定的《内部管理考核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和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等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讨论活动,进行阶段性地总结提高,及时发现和树立勤政廉政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带动效应,树立良好的机关后勤部门形象。
5、大力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学习、交流、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科技等方面知识,拓宽理论视野,强化实践技能、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6、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上级要求,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单位职能和业务工作特点,深入扎实地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性建议。
三、方法步骤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纪检组组织与科室组织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采取观看电教片、研讨交流与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
1、集中学习:局机关每月安排不少于一次集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各科室(中心)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以上的学习,且每次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5分钟。局党组将根据各科室(中心)的实际情况,不定期的开展一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知识教育学习。
2、自学:纪检组提供、推荐学习资料、学习计划。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自学,每月至少安排1小时的自学时间,将上述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
3、督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科室(中心)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全面掌握干部职工的学习进度,并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通报,在全局范围内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具体要求
1、各科室(中心)要参照本计划,制定出各自的学习计划,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建立完善学习措施,做到以工带学,以学促工。
2、每位干部职工要结合各自岗位特点和思想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每次集中学习前,要安排好各自的工作,确保学习时间。
3、集中学习是一项重要的组织活动,各科室(中心)应积极组织动员人员参加学习,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人员,要另行安排时间补学。
4、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学习心得体会,将所学内容融会贯通于自己的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抗腐能力。
二○一三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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