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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文件
衢江财办〔2013〕7号
关于印发《衢江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区各核算中心,区财政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3〕2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省财政厅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衢江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衢江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堵塞管理中的漏洞,避免财政资金风险隐患,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3〕2号)要求,区财政局将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为切实做好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此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对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非常重要。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组织,扎实推进,按期完成,并以此为契机建立起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成立以财政局局长李青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领导小组。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一)检查内容。根据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关于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要求,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资金审核、拨付,会计核算、对账是否符合要求。
2、印鉴管理是否安全。
3、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4、与银行间责、权、利关系是否理顺。
5、内部监督、制度执行是到位,
6、人员岗位设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检查时间
检查分自查和复查二个阶段。2013年1月8日——1月20日为各单位自查阶段。自查结束后,需形成详细的自查分析报告。2013年1月20日—1月30日为领导小组复查阶段,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形成被查单位检查工作报告。
(三)人员安排
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具体实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检查进度和工作要求在领导小组成员中抽调。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涉及各单位及各个业务科室,检查小组成员应予以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共分四小组,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1、小组组长:徐雁。统筹协调检查小组各项工作,向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
2、小组副组长:根据检查组分工,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本小组应检查的各项工作。包括起草检查结果、反馈意见、总结材料等。
3、小组其他成员:根据检查组分工,从领导小组成员中抽调1-2人担任。负责被查单位台账资料审核,提出意见建议,汇总检查结果。
三、方法和步骤
(一)下发通知。检查小组对需检查的单位发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检查通知,明确检查时间,应准备台帐资料等事项。
(二)自查自纠。各乡镇财政所、各单位、财政局各科室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材料等台帐资料。
(三)实地查看。听取被检查单位关于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包括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计划。检查单位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四)意见反馈。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检查报告,并如实反馈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整改落实。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落实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反馈检查小组。
(六)总结提升。检查小组根据被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提升检查效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主题词:财政资金 安全检查 实施方案 通知
衢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