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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文件
衢江林〔2013〕68号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关于印发《衢江区“百日天网二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区开展以集中整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主要内容,代号为“百日天网二号”的专项行动。现将《衢江区“百日天网二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
2013年7月29日
衢江区“百日天网二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进一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于2013年7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以集中整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主要内容,代号为“百日天网二号”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查处一批破坏林地资源案件,调处、化解一批涉林信访纠纷,全面整治辖区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非法占用、毁坏林地等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地管理秩序,强化林地资源保护,保障“森林衢江”建设顺利推进。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7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按照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调查摸排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由林政科牵头,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具体实施,做好专项行动前期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摸清辖区内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非法占用、毁坏林地等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梳理汇总后于8月9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区林业局林政科。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中旬-10月上旬)。由森林公安局牵头,林政科、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配合,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集中查处一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非法占用、毁坏林地等破坏林地资源案件,着力解决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逾期占用、毁林取土、毁林采砂、毁林采石等违犯林地管理法规和破坏林地资源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各类破坏林地资源现象。
(三)回顾总结阶段(10月中旬-10月底)。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收集归档各项台帐资料,不断完善我区林地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以集中整治破坏林地资源案件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天网二号”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为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江永华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诸葛志壮、项春才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林政科、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天网二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形成合力,重拳打击整治。为有效打击各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各职能科室和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重拳出击,集中查处一批破坏林地资源案件,特别是对典型案件要多方联动,聚力突破,营造严厉打击整治的强大声势。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构成犯罪的,必须立案侦查,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部门网站、简报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林地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林地资源保护意识,同时也充分展现林业部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决心,树立执法权威,为加强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衢江区“百日天网二号”专项行动案件线索统计表(见pdf文件)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