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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文件
衢江林〔2013〕50号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生态公益林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浙江、美丽浙江建设的重要基础。落实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是省政府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也事关广大林农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迎接7月份省委、省政府领导组成的督查组对我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项督查,各有关乡镇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认真,做好2013年度补偿资金发放清册的编制。为了尽快将补偿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做到及时、足额、准确。各有关乡镇要加快进度,指定专人负责补偿资金发放,敦促、协助各村做好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册的变更、核对、编制等工作。经校对的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册于6月5日前上报局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二、实行公示,确保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公开透明。省纪委今年已将公益林补偿资金制度列入“阳光工程”,各有关乡镇务必要进一步规范发放程序,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林农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失性补偿资金经局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各有关乡镇要将每个村的集体、个人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单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全区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单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区监察局、财政局、林业局将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依法管理,认真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2011年,我区已按照《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各村进行公益林管护区域划分,并配备公益林护林员,各有关乡镇要进一步明确护林员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措施,建立健全管护监管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真正做到管护监管责任、人员、措施、制度“四落实”,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公益林管护成效。要切实加强公益林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确保公益林区无盗伐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林地、乱捕乱挖野生动植物等现象发生,确保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擅自变更调整公益林等情形发生。
四、完善提高,妥善处理公益林信访案件及遗留问题。要切实加强公益林日常管理,及早掌握、及早介入、及早调解、及早处理涉及公益林方面的信访案件。各有关乡镇应重点围绕公益林区划界定、补偿资金发放使用、公益林日常监管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加以整改和完善,特别是要加强公益林建设管理的相关基础性工作,抓紧补充完善公益林区划界定相关权益人的法律手续,对错发、未发的损失性补偿资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纠纷山、插花山等遗留问题应及时协调,稳妥处理,确保公益林建设管理规范有效。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
2013年5月20日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