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队)、机关各科室(协会):
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意见》和市局《关于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行政指导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局近年来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践,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深入推进“服务型、监管型、法治型、创新型”工商建设,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特殊时期的“特别助动、特别维护、特别监管、特别要求”工作目标,现就全面提升行政指导工作,在继续深化“四书”基础上,对行政指导的内容方面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开展市场主体准入指导。各单位在实施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广告经营许可、烟草广告审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户外广告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及食品流通许可等行政许可事务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工商的职能作用及掌握的相关信息,主动服务行政相对人,帮助其正确办理相关准入事务,有序进入或退出市场。要围绕“信息公开、事务提醒、申办导示、退出指引”等主题实施行政指导。
二、开展市场竞争行为指导。要适时制定和公布各种竞争指南,公布不正当竞争案例,指导经营者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地参与市场竞争,杜绝假冒仿冒、虚假宣传、恶意倾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落实广告审核及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内部广告审查员制度;指导企业打假维权机构,建立反应快捷、高效运作的打假维权工作机制。
三、开展市场交易秩序指导。要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合同订立制度,规范合同签约程序;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问题商品下架召回、质量承诺等相关制度;指导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改善售后服务。
四、开展企业信用建设指导。要指导企业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积极申报参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指导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帮助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降低信用交易风险,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对企业开展信用信息提示或预警服务,指导企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要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商号法律观念和品牌意识,增强创立品牌的自觉性,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动员和推荐本地的注册商标参加著名、驰名商标的申报和认定,鼓励企业依法申报省知名商号;指导企业建立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商标使用管理制度、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特有包装装潢使用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使用管理制度。
六、开展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要通过媒体,运用专题、专刊、专栏等形式,加大对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消费科学知识的宣传;根据《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的内容,从准入资质、供货商选择、日常卫生、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方面全程指导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积极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消费维权约谈等制度,指导消费者快速便捷处理消费纠纷;适时发布消费维权案例、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检测报告等信息,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文明消费,倡导“新消费”理念。
七、开展行政执法与跟踪服务有机地结合指导。对市场经济主体的不良行为苗头、倾向和已经发生的轻微违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预先告诫、劝告、警示以及受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组织专门人员对其进行执法回访,主动听取他们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通过回访,宣传法律法规,帮助当事人建章立制,制定从源头上遵章守法、诚信经营的机制。同时,建立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沟通渠道,缓解执法矛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衢州市工商局衢江分局行政指导试行规定》和《衢州市工商局衢江分局行政指导程序规定(试行)》以及《关于推行“四书”深化行政指导助动两创战略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重视资料积累,摸索实践经验,使系统的行政指导工作更加深入、更加规范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