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衢江区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我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我区有10个镇、9个乡、 2个街道。为体现有利发展、便于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切实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工作职能,分局决定对各工商所管辖区域(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和明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对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情况
(一)、撤销樟潭镇、下张乡建制,合并设立樟潭街道办事处。
(二)、撤销浮石乡建制,设立浮石街道办事处。
(三)、撤销安仁镇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高家镇合并。
(四)、撤销坑口乡、长柱乡建制,合并设立黄坛口乡。
(五)、撤销岭头乡、洋口乡建制,合并设立岭洋乡。
(六)、撤销庙前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杜泽镇合并。
二、工商所管辖区域调整
根据区政府对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分局决定将原坑口乡、长柱乡合并后设立的黄坛口乡划归大洲工商所管辖,其他乡镇(街道)管辖区域保持不变。具体各工商所管辖区域如下:
直属工商所管辖:沈家经济开发区、樟潭街道、浮石街道、高家镇、云溪乡。
杜泽工商所管辖:杜泽镇、上方镇、峡川镇、莲花镇、灰坪乡、太真乡、双桥乡、周家乡。
廿里工商所管辖:廿里镇、后溪镇、湖南镇、岭洋乡、举村乡。
大洲工商所管辖:大洲镇、全旺镇、黄坛口乡、横路乡。
三、工作要求
(一)、原坑口乡管辖区域划归大洲工商所后,大洲、廿里两所及有关科室要充分认识此次调整的重要性,积极做好移交、接交及相关工作,顺利完成辖区调整任务。
(二)、大洲、廿里两所要认真对需移接交的档案、卷宗及相关内部资料等做好清理登记保管,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严防遗失。
(三)、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管辖区域、行政区划调整中涉及的各自线上相关工作和指导工作,包括注册登记、年检验照、动产抵押登记、“经济户口”信息数据转换等,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00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