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促进我区服务业又快又好发展,经分局研究决定,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降低准入门槛。要以《新公司法》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对具备注册资本(金)、经营场所、人员机构等要素申请设立企业的,所提供资料符合法定要求和法定形式的,坚持“从快”原则,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本地区注册的连锁经营企业在区域范围内开设非独立核算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只要出具总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定条件,即可办理营业执照。
二、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对辖区内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不管规模大小,均可直接冠以市名;对注册资金300万以上的,可冠省名。鼓励组建专业物流企业,允许企业使用“物流”名称,在核定经营范围中可适当放宽,鼓励从事仓储、运输、配送、销售等多种经营。
三、促进企业品牌建设。积极帮助服务企业申报商标、商号,协助服务企业争创省市级著名商标、知名商号,提高企业知名度。
四、积极做好服务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并落实责任,把完成服务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五、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业档次。一是积极推进服务企业商品准入制工程的实施;二是奖优罚劣强化信用管理,配合做好旅行社、酒店、房地产等服务企业评优争先活动,完善经济户口信用等级管理,规范服务业秩序;四是坚持“攻大奸,戒小过”,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等重点行业的管理,严厉查处服务行业的商业贿赂、欺诈等违法行为。五是促进成立及规范各类行业组织,定期开展行业调查,健全行业组织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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