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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07〕37号
衢江区交通局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区交通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2007年是深入实施交通“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是交通建设的提升年,也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全面推进年”。根据区委、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部署,结合交通工作实际,2007年区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区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深入构建具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协调,创新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促进全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以开展“两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深化廉政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两年”活动,把干部作风建设贯穿于廉政教育全过程。坚持经常性的政治学习,通过正面宣传、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工作和党纪党风教育,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营造廉洁奉公的行政氛围。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党章教育、从业道德教育及作风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规定,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宗旨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交通从业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同时,认真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种优良作风,开展《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专题学习教育,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二是加强法律法规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开展全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执法人员勤于学法、善于用法、苦练本领,提高职业技能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洁从政教育。要采取观看一次警示片、阅读一本勤政廉政书籍、联系一个扶贫帮困户等多种方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使系统干部职工接受廉政文化环境的熏陶,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勤政为民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力营造“干净干事、高效务实、廉洁处世”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㈠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机制和责任网络。按照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分工机制;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廉政承诺、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和廉政考核工作等监督机制,强化廉政教育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开展行政监察,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力度,完善各项预防体系。
㈡规范交通从业人员的廉洁从政行为,继续推行廉洁自律承诺制和述职述廉制。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提倡廉洁自律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形成上级组织监督、班子相互监督、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工作网络。认真执行有关控制招待费支出的规定,实行招待费开支按季度报告制度,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大吃大喝。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利益。认真执行区委五条“禁令”和“六十四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效能督查。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严肃查处违反“五条禁令”和影响机关效能的行为。
㈢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并对各单位落实重点工作、重点工程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开展行政监察。
三、以治本抓源头为着眼点,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㈠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检查活动,规范完善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扩大监督渠道,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即办率和群众满意率。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不断深化交通行风评议及纠风治乱工作,树立“务实、清廉、高效”的交通形象。
㈡要积极谋求整体推进反腐倡廉的新办法和新途径,不断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加强治本抓源工作,把好工程建设管理廉政关,重点加强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设计变更、资金运行和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的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管理中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和索贿受贿等行为,堵住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漏洞;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处理党风廉政方面的来信来访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提高信访办理质量。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推进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㈢要以促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不断强化纪检监察职能。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大力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工程建设、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的执法监督,切实纠正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抓好专项建设资金等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交通建设和管理行为,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强化效能监察,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㈣继续重点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行贿档案查询制度,认真规范执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不断改进和规范招标办法,提高廉政保障的综合水平;继续抓好工程建设合同、廉政合同等工程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全面实行“阳光操作”。要抓好高速公路接线工程、“南北大贯通”工程、百灵路公铁立交工程、乡村康庄工程及廉政保障工程的监管工作,实施工程全程监督,确保实现“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和“廉政工程”。
㈤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调研,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善于发现反现问题,研究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完善反腐败的措施和办法,推动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