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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11〕21号
衢 江 区 交 通 局
关于贯彻“一线监督法”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单位:
根据区纪发[2011]8号文件《关于在全区推行“一线监督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交通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上级的法律法规及局有关制度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事前监督为主,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一线监督,把“红灯”亮在越轨之前,让干部既能干成事,又要不出事,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一支“团结、高效、清正、廉洁”的队伍,为我局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监督原则
㈠坚持从严治局的原则。在实施监督工作中,把对局、段中层以上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
㈡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又要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审批权、财政权、人事权行使情况的监督。
㈢坚持监督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在监督过程中,对违纪干部要积极严肃地查处,确保监督的有效性,维护监督的严肃性。
㈣坚持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监督方法与程序,不断健全监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群众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形成监督合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一线监督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委委员为成员。认真实施“一线监督法”,真正负起同级相互监督和对下级认真监督的责任。
四、工作重点
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贯彻实施“一线监督法”,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㈠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建立和完善三项机制,即日常督查机制、重点督查机制、跟踪问责机制。对重点工作因主观原因措施不实、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予以问责。局办公室、工程科、质监站、计财科及监察室等职能科室要将落实情况在局月工作例会上汇报。
㈡加大重要岗位防控力度。加强对管权、管人、管财、管事等重要岗位的监督,落实廉政防范措施。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一年一度的“双述双评”工作,对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民主测评。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㈢重点项目全程跟踪。对我局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在工程决策设计、预算、招标投标、施工及变更、资金使用、质量监督及工程决(结)算与审计等七个环节,开展全程跟踪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减少项目建设过程中腐败问题发生率。一年开展不少于二次的执法监察,加大行政执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工程建设、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的执法监察,严格规范交通建设和管理行为,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强化效能监察,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局工程、质监、监察等部门要参加重点工程的工地例会,全面掌握情况,全程实施监督。
㈣信访反映监督警诫。建立信访监督警戒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反映渠道,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对违纪苗头要采取警戒预警、警戒提醒和警戒谈话,责令改进、深刻检讨和限期整改。
㈤加强机关作风检查。局办公室及局监察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效能与行风进行明查暗访,做到“五查”:一查是否存在违反区委、区政府有关禁令的情况;二查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三查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情况;四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向企事业单位乱收费或变相乱收费的情况;五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私驾、私用公车,违反上下班纪律、值班制度及会议纪律等情况。通过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促进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切入点。
二O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贯彻 “一线监督法”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