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衢州市衢江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衢州市衢江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
“十三五”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衢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衢政办发〔2018〕3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防治目标
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持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进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不断减少社会歧视,将我区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1.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
2.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
3.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
4.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到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到90%以上,累计接受中医药治疗的人数比“十二五”末增加1倍。
二、防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艾滋病防治意识。
1.深入开展大众人群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电台和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将艾滋病防治宣传列入日常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单位要深入开展“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青春红丝带”、“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和“红丝带健康包”等专项行动。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反歧视宣传教育,减少、杜绝医疗领域的艾滋病歧视现象。充分发挥互联网、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开展艾滋病疫情信息交流与警示,感染风险评估、在线咨询等活动,并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开发适宜的宣传材料,提高信息针对性和可接受性,增强宣传效果。
2.持续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积极推动辖区内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出国劳务人员、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应当强化艾滋病感染风险及道德法治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行为。区教育局要督促全区各学校严格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任务。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和定期会商机制。卫生计生、民政、工商和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加强流动人口集中的用工单位和居住社区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流动人口集中的用工单位对接机制,推动外来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宣传与检测工作。人力社保、住建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宣传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职业培训内容。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利用车站、工地围墙等场所进行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监管场所教育内容。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将预防艾滋病与禁毒工作相结合,加强合成毒品和滥用物质危害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吸食毒品、共用针具感染艾滋病的危害。民政、文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进一步丰富老年人业余文化生活。
(二)提高综合干预实效性,有效控制性传播和注射吸毒传播。
1.强化社会综合治理。要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罚容留与艾滋病传播危险行为相关活动的场所和人员。公安部门要落实与艾滋病有关案件的举报和立案处理程序,严厉打击利用感染者身份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及时将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滥用物质纳入合成毒品管控范围,依法打击滥用物质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为。宣传、文广、公安、新闻、广电、网信等部门要加强网络管理,结合打击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专项行动,及时清理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
2.着力控制性传播。市场监管、旅游、文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全面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开展艾滋病宣传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减少性传播风险因素。加强男性同性性传播疫情和危险因素监测,开展信息互通、协同干预等联防联控工作,进一步控制男性同性性传播。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实施综合干预措施,降低家庭内传播。要加强性病防治,及时对性病患者进行规范化诊治,为性病就诊者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对感染者和病人开展性病筛查。
3.持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公安、卫生计生、司法、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创新吸毒人员服务管理,最大限度地有效管控吸毒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和救助服务。对于适合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应当及时转介到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公安、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交流和监督管理,维护治疗机构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和防治效果。
(三)落实预防母婴传播和核酸检测工作,减少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
落实预防母婴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大力开展婚前、孕前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指导,引导新婚人群、孕产妇尽早接受相关疾病检测。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检测与咨询,为发现的感染者及时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新生儿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等系列干预服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意识,预防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发生。
(四)加强监测检测,最大限度地发现感染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qujiangqu/20210607/308023.html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