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xls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舟山港航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19〕8号)》、《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9〕21号)、《关于印发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舟港航〔2018〕125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港航行业监管责任,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职责分工明确。梳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流程、全环节,明确局属各单位职责分工,保质保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各阶段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应用全省统一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和抽查检查信息的共享应用。涉及现场检查的,要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时归集执法信息。
(三)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行业信用评价、重点领域监管及跨部门联合检查,建立行业内信用监管联动机制;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建立综合监管联动机制;落实委托专业机构服务机制,提高监管专业性。
三、工作内容
(一)抽查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相关行业市场经营者。
(三)抽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