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保障“五大会战”和高水平建设开放活力的幸福普陀顺利推进,结合《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五大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舟安〔2018〕8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危险化学品等“六大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认真部署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我区打好“五大会战”、高水平建设开放活力幸福普陀的关键之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普陀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舟普安委〔2017〕17号)要求,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当前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责任、明确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有效推进全区“六大领域”专项整治。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确定以下六大领域开展重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按照《舟山市普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普党政办〔2017〕94号)要求,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第二阶段整治。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加快完善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动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全面实施安全风险信息化日志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工园区等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牵头部门:区安监局;配合部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二)渔业船舶领域。组织开展渔业船舶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船员9人以上的帆涨网和流刺网、涉渔“三无”船舶、休闲渔船等高危渔船的隐患排查。完善动态监控网络,督促落实好“定人联船”、“一船一档”、随机点验等制度,将大中型渔船和休闲渔船全面纳入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开展渔船防碰撞专项整治,在更新AIS设备的同时,加大对不正常使用AIS系统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渔船智能AIS防碰撞系统使用率,严防商渔船事故的发生。牵头部门:区海洋与渔业局。
(三)水上交通领域。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舟政办发〔2018〕41号)和普陀区《综合治理意见》相关要求,继续开展全区水路货运船舶专项整治,强化陆海联动联合执法工作。牵头部门:区港航分局、六横港航分局;配合部门:沈家门海事处、六横海事处、区安监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边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