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南湖有关单位:
《嘉兴市南湖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实施方案》已经八届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南湖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2015-2017)实施方案
为大力促进我区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推动南湖区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方案》(国发〔2014〕52号)、《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浙政办发)【2015】63号)、《嘉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15】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不适用于“规上”、“限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一、总体要求
突出小微企业战略地位,以促进小微企业提升壮大、增强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搭建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着力破解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和难题,充分释放和激发小微企业在深化改革、搞活经济、保障民生、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南湖经济升级版和发展新引擎,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五彩南湖”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全区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活力持续增强,社会贡献更加突出。具体目标任务有:
1、发展“7+2”产业。新增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七大产业小微企业不少于2000家;发展具有南湖区特色的科技和创意产业小微企业不少于200家。(区发改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2、深化“个转企”工程。引导3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不少于50%。(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3、扶持“小升规”“下转上”。新增“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升“规上”76家(区经济信息商务局牵头);新增“规下”服务业小微企业升“规上”40家;新增“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小微企业升“限上”105家。(区服务业发展局牵头)
4、推进“双对接”活动。组织650家小微企业开展现代科技、现代金融对接活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5、鼓励挂牌融资。推动27家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等省级以上平台挂牌,其中3家小微企业实现融资。(区金融办牵头)
6、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培训不少于100场。(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7、加大品牌创建。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小微企业著名商标、名牌产品3件,省级以上(含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小微企业2家,省级信用管理示范小微企业3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8、整治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不达标企业(作坊)300家。(区经济信息商务局牵头)
三、主要举措
1、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强化部门协同,理顺内部体制,创新审批方式,再造审批流程,建立一条龙审批格局,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打造文明、规范、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环境。推进企业登记“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证一码”、“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放宽企业名称核准登记,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激发创业创新激情,催生小微企业不断涌现。
2、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创新扶持方式,大力引导小微企业从事省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的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七大产业,并根据南湖区产业特色,探索激励性政策支持小微企业从事科技、创意产业。鼓励小微企业进入现代农业(家庭农场)、服务业、社会事业、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民生民计领域。严格禁止小微企业进入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充分发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引领作用,全面整治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不达标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企业(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