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机关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负责、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全区工业企业燃煤小锅炉整治淘汰工作。
完成时间:全区燃煤小锅炉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淘汰关停。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燃煤锅炉整治淘汰。在确保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通过集中供热或改用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方式,取代分散、小型燃煤锅炉供热。
1.各镇(街道、园区)内集中供热管网已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燃煤小锅炉和其他高污染燃料锅炉2015年年底前全部淘汰;
2.各镇(街道、园区)内集中供热管网尚未接通,但天然气管网已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原则上采用天然气供热取代原有燃煤小锅炉,在建成区外可采用压缩成型生物质锅炉取代原有燃煤锅炉;
3.各镇(街道、园区)内尚未接通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的工业企业,可采用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电能等替代改造燃煤小锅炉;
4.全区工业企业燃煤小锅炉原则上在2015年年底前实施关停,一些企业确因生产工艺需要中温中压蒸汽供应的,经区发改局、环保局、经济信息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批准,小锅炉关停时间可延长至2016年3月底。
(二)严格控制燃煤(生物质)锅炉建设。全区天然气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对未批先建的锅炉坚决予与取缔拆除;对确因生产工艺需要,经发改、环保、经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压缩成型生物质锅炉建设,并落实污染治理和安全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三)积极推进区域集中供热。按照《嘉兴市南湖区集中供热规划(2014年-2025年)》,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和集中供热规划建设,以热力管网规划布局为基础,逐步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2016年3月底前富林化纤、秀舟纸业集中供热中温中压管网改造工程必须按时完成,以确保小锅炉拆除后的生产供热需求。
三、实施步骤
按照准备动员、集中拆改、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开展全区工业企业燃煤小锅炉整治淘汰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各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所有燃煤(生物质)锅炉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并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工业企业燃煤小锅炉整治淘汰宣传动员工作。
(二)集中拆改阶段。各镇(街道、园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工业企业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