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区政府《关于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南政发[2013]89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府传[2014]36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街道自6月起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经研究决定对《关于落实2013年社区实事工程的实施意见》(南办[2013]24号)等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关于印发<南湖街道“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2008]43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计划外怀孕及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南办[2007]12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关于推进居民小区自治管理的实施意见》(南办[2008]49号)予以保留,继续有效,并统一加编“三统一”编号。具体文件目录如下: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落实2013年社区实事工程的实施意见 |
南办 [2013]24号 |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南湖街道“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 |
南办 [2008]43号 |
2 |
关于印发《南湖街道推进居民小区自治管理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
南办 [2008]50号 |
3 |
关于印发《南湖街道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的通知 |
南办 [2010]56号 |
4 |
南湖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工程”经费补助办法 |
南办 [2012]72号 |
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计划外怀孕及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 |
南办 [2007]12号 |
2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南湖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anhuqu/20210601/14647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