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解放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街道效能建设,强化街道内部的日常管理,提升机关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街道工作人员危机意识、竞争意识,树立创先争优、奖优罚劣的工作导向。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街道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和成效,进一步提振街道工作人员精气神,切实增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街道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民主测评、群众公认、奖优罚劣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街道行政、事业在职在编的全体工作人员及合同制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主要考核能否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业绩是否突出;负责的条线工作和本人是否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等方面情况。
2、服务态度。主要考核工作人员能否做到态度和蔼、认真接待、热情周到、诚实守信;是否认真落实为民服务制度;是否努力维护街道良好形象等方面的情况。
3、敬业精神。主要考核是否有大局意识,热爱本职工作;是否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精力化在求发展上,把权力用在抓服务上,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是否关心时事政治和学习钻研业务知识;是否熟练掌握所承担的工作业务;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工作作风是否勤奋扎实,是否有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等方面情况。
4、工作效率。主要考核是否能适应形势,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是否能熟练应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是否快速、准确、及时地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否按规定及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方面情况。
5、廉洁自律。主要考核是否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廉洁从政方面的有关规定;是否遵守街道规章制度;有无违纪行为;有无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
五、量化标准
量化打分分四档进行,第一档为“优秀”,分值为90分及以上;第二档为“良好”,分值为80—90分(不含90分),第三档为“一般”,分值为60—80分(不含80分),第四档为“差”,分值为60分以下。
1、优秀标准:熟悉业务,工作效率高,工作完成质量好;工作积极主动,办事规范,作风务实,纪律性强,服务热情到位,群众反映好,清正廉洁,工作成绩突出。
2、良好标准:比较熟悉业务,工作质量符合要求,办事较为规范,工作比较主动,遵守纪律,服务态度好,群众比较满意,工作成绩明显。
3、一般标准:熟悉业务不够,虽能服从工作安排,但工作表现不突出,尽管没有明显差错和行政效能投诉,但工作主动性不够,业绩不明显。
4、差的标准:不熟悉业务又不愿刻苦钻研,工作闲散,办事拖拉,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无大局意识,有违反工作纪律或廉政纪律的行为,有群众投诉或不良反映。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时间。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测评;普通工作人员(除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行政、事业在职在编的全体工作人员及合同制工作人员)以五大办为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测评、考核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中下旬。
2、考核基础。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测评,以区对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街道中心工作为依据。街道普通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职责和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时限,作为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
3、考核程序。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季度内完成工作绩效、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班子成员、普通干部及社区干部开展测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测评,由党政办负责统计,结果直接提交主要领导作参考。普通工作人员的季度绩效考核,由五大办各自负责统计,并在扣除纪检督查分后初定季度绩效考核分值等次,统一交党政办汇总,于次月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