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
根据区综治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关于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的通知》(南综委[2015]3号)要求,决定在街道辖区全面开展制订修订社区公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完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为抓手,力争2015年10月底前街道所有社区完成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增强基层社会发展活力,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深化“平安南湖”、“法治南湖”建设,加快“富裕、美好、文明、自信”的现代田园城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开展制订修订社区公约活动,必须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切实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社区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违背,不得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经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提交社区居民会议表决通过。
(二)广泛性。坚持群众路线,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针对性。围绕当前基层治理中的难点问题,开展制订修订工作,既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真正达到规范和约束行为的目的。
(四)操作性。坚持简捷易行、轻重适度,既通过有效的制约措施达到约束、教育、警示等作用,又防止激化矛盾,促进实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三、实施步骤
制订修订社区公约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