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南湖新区(东栅街道、金融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强化资金监管,结合项目建设管理实际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南湖新区(东栅街道、金融示范区)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管理原则
南湖新区(东栅街道、金融示范区)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额和部分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各种财政性专项资金,由南湖新区管委会、东栅街道办事处、金融示范区管委会作为项目业主投资建设的项目。
南湖新区(东栅街道、金融示范区)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以依法、科学、公正、公开为前提,坚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建设程序合法合规的基本原则,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有序进行,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二、加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一)严格项目决策程序
以下三类项目需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或新区(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进行决策。
1、工程建设项目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50万元(含)以上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材料的货物采购。
3、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含)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学研究等服务采购。
上述三类项目在提交会议决策时,由分管领导围绕项目背景和意义、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成以后运行方式等内容进行汇报。
(二)严格项目招投标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货物供应商、服务提供方前,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须填写《南湖新区工程项目招标审批表》(见附件1),经分管领导、新区(街道、金融示范区)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南湖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等事项》的通知精神,规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工程建设项目,须通过小型招投标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
(二)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
(三)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项目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
超过上述标准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必须进入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材料的货物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含)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学研究等服务采购,原则上新区(街道、金融示范区)分管领导须到场监督招投标工作。如分管领导因故不能到场监督,由分管领导授权部门负责人到场监督。
健全项目招投标结果公示及备案机制。南湖新区(东栅街道、金融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在依法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须将招投标结果在南湖新区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的,由项目主管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合同内容的审核把关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项目主管部门须将相关合同报党政办备案。
项目招投标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签订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补充规定、补充协议。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工程项目标后管理,相关部门要强化检查督查。
(三)严格项目变更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