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新区(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经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等南湖新区(东栅街道)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能划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方案,制订计划,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嘉兴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办事处
2015年10月27日
“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15-2017)
一、总体要求
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统筹监管原则,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贩、农贸市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下同)(以下简称“三小一市场”)为整治重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质量安全问题。加强准入管理和分类监管,强化“三小一市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实施“三小一市场”综合监管,打破环节限制,取消主体划分,统一纳入“小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动态掌握“三小一市场”基本情况,初步形成“三小一市场”监管协调一致、治理纵向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各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小一市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明显提升。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纳入监管范畴,持证小餐饮实现监管全覆盖,食品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取得突破,城区农贸市场准入机制更加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基本建成。
至2015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小作坊建档率达到90%以上,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辖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50%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50%以上。
3.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30%以上。
4.重点整治小餐饮,实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85% 。
5.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达到全覆盖。
至2016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2%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辖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
3.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40%以上。
4.重点整治小餐饮,实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
5.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达到全覆盖。
至2017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5%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
2.辖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95%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95%以上。
3.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50%以上。
4.重点整治小餐饮,实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95%以上。
5.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达到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
1.掌握底数,实施分类监管。以豆制品、米面制品、糕点、粉丝、年糕等传统食品为重点,深入排查,摸清各类实际存在的小作坊底数及其质量安全状况,以市场监管分局为单位建立完善辖区小作坊基础档案。建立小作坊定期排查制度,依托基层责任网络作用,每半年排查一次区域内小作坊,并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对生产工艺和原辅料简单、常年正常生产的小作坊实施一般监管,对生产工艺或原辅料相对复杂、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实施重点监管。
2.创新机制,强化准入管理。在依法组织实施目录管理和生产许可的同时,探索试行“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制度。依据《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制订不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即“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外食品的小作坊实行自行申报、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推行登记证等管理办法。
3.严格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以新区(街道)市场监管机构为主体的属地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小作坊登记建档、日常巡查、抽检监测、隐患排查。以农贸市场为中心,严格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散装食品的准入管理,并进行上下游追溯;不分主体,对市场内和周边的相关食品加工制作(含市场外加工在市场销售)活动进行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不到位、原辅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有效的小作坊与小餐饮、小摊贩、农贸市场联动联控工作机制,强化流通、消费终端的源头追溯,倒逼小作坊业主主动申报登记。
4.标本兼治,推动整合提升。加强政策引导,实施综合治理。结合“个转企”等工作,因地制宜鼓励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股份联合、区域集中、协会推动等模式进行规范提升,促进小作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小作坊转化提升为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给予重点指导服务和扶持。
(二)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
1.积极推行农贸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严格查验供货商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及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做好与农经部门市场准出制度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全链条可追溯。
2.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排查,摸清辖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督促市场举办者建立并落实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主体责任意识。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