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南湖区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的精神,不断加强区政协机关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程度,为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提供更好的服务,经研究,现就区政协机关内部工作协调和外出学习、考察等事项制订本办法。
一、关于内部工作协调机制
(一)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参加的有关会议、活动,由主席委托秘书长按分工统一协调,必要时报请主席同意。
(二)区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协调,参加有关会议、活动按对口原则安排,重要事项及时报告主席或有关分管副主席。
(三)建立区政协机关“一办四委”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机关内部工作安排和需要提交主席会议讨论审议的有关事项。会议由秘书长确定议题、日期并主持召开。
(四)区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有关工作安排,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区政协召开重要会议和开展规模较大活动期间,机关“一办四委”全体人员应服从统一安排,积极参与有关服务工作。
二、关于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
(一)活动组织原则。区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外出学习、考察必须坚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勤俭节约、讲求实效等原则,适时组织实施。做到外出有计划、行前有方案、出行经批准、事后有报告,严禁无实质性内容的学习考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