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区委、区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根据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区政协2017年工作要点,特制订2017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一、围绕2017年“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开展全体协商
(一)协商形式:区政协全体会议。
(二)时间安排:2月。
(三)参加人员:区委、区政府和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全体区政协委员。
(四)组织实施: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由区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组织领导,区政协全体会议秘书处具体负责实施。责任部门:区政协办公室,参与部门:区有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
二、围绕“以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为重点,进一步壮大实体经济”开展常委会协商
(一)协商形式:区政协常委会议。
(二)时间安排:6月。
(三)参加人员: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领导,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区政协各专委会,有关界别,镇、街道联络室负责人。
(四)组织实施:由区政协主席会议组织实施。牵头领导:区政协副主席孙卫斌。责任部门:区政协经科与人资环委。参与部门: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嘉兴科技城,有关镇等。
三、围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开展常委会协商
(一)协商形式:区政协常委会议。
(二)时间安排:9月。
(三)参加人员: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领导,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区政协各专委会、有关界别,镇、街道联络室负责人。
(四)组织实施:由区政协主席会议组织实施。牵头领导:区政协副主席张晖。责任部门:区政协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委。
参与部门:区农经局、区人社局、区服务业发展局,有关镇等。
四、围绕“加快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区域金融产业高地”开展专题协商
(一)协商形式:区政协专题协商会议。
(二)时间安排:10月。
(三)参加人员: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区政府领导,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区政协各专委会、有关界别。
(四)组织实施:由区政协主席会议组织实施。牵头领导:区政协副主席陆建良。责任部门:区政协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区政协经科与人资环委。参与部门: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南湖新区等。
五、围绕“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工业废弃物”开展专题协商
(一)协商形式:区政协专题协商会议。
(二)时间安排:7月。
(三)参加人员: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区政府领导,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区政协各专委会、有关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