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区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工作是事关政协全局和长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摆在政协工作的突出位置。
第三条 要把学习培训与提高政协委员综合素质相结合,与有效履行政协职能相结合,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相结合,与推动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相结合,提高学习培训效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委员队伍,为全面促进政协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 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 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政治理论。重点围绕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开展政协委员学习培训。
(二)时事政策。重点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上级党委政府政协以及区政协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国际、国内形势和区情等内容,开展政协委员学习培训。
(三)法律法规。重点与履行政协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协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协委员学习培训。
(四)履职知识。重点围绕如何当好政协委员和如何履行政协职能及政协工作业务知识,开展政协委员学习培训。
(五)文化素养。重点围绕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科学、文学、艺术等相关内容,开展政协委员学习培训。
第五条 学习培训的主要形式:
(一)辅导报告。聘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围绕政治理论、时事形势、政策法律等有关内容举办辅导报告会。
(二)区情通报。聘请党政领导,围绕南湖区发展形势、中心工作以及部门重点工作进行通报,使政协委员能够更好地知情明政。
(三)研讨交流。围绕相关工作主题、委员履职体会等,组织政协委员座谈,研讨交流工作经验,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