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基础。为了全面提升委员素质,增强广大政协委员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效调动委员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政协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委员履职
(一)参加学习培训。加强学习,知情明政,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广大政协委员要充分认识加强政治理论和政协工作业务知识学习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委员在注重自学的同时,要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学习会、报告会、专题培训等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理论和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参加政协会议。参加政协会议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是发表意见建议、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委员要正确处理好履行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按时参加政协全会、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所在专委会、联络室会议等各类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建议。
(三)参加视察活动。委员视察是委员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学习提高的重要方法,是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重要渠道。委员要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视察活动,并就视察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参加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性工作,是委员了解基层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情况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委员要深入调研,掌握反映真实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使建言献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参加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委员要积极地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民主监督活动,在担任政协选派或部门邀请的民主监督员期间,要认真履职,敢于监督,积极建言。
(六)撰写政协提案。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委员应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深入调研和思考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提案,不断提高提案质量。每位委员每年至少提交一件提案。
(七)反映社情民意。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也是政协委员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真情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政协委员要善于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意,充分体察民情,广泛集中民智。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每位委员每年至少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
(八)撰写文史资料。文史资料是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对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论述,是历史当事人、见证人和知情人亲历、亲见、亲闻的第一手资料。委员要根据自身的特点,选取历史与现实的结合点,积极利用调研、考证、查阅资料等手段记录真实的事件,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
(九)参加界别活动。以界别组成是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政协委员作为各界别的代表,要积极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项界别活动,深入所在界别群众,倾听界别群众呼声,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反映界别群众愿望。
(十)参加专委会活动。政协专委会是在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并承担相关职能的工作机构。划分到专委会联系界别的委员要积极参加相关专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对口联系、民主监督、委员约谈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