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强化“三城一地”建设的土地要素保障,充分发挥资源要素对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作用,根据《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省政府令第34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意见》(嘉政发〔2018〕1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再提升行动,精准推进“五未”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处置,不断提升供地率、开工率、竣工率、投资率、达产率、更新率、集聚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要素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20-2022年,全市每年供应土地4万亩以上,其中盘活存量土地占比50%以上,且逐年提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生健康产业做到“应保尽保”,统筹45平方公里产业用地。到2022年底,全市2017年以前批而未供土地全部清零(消化2009-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面积26440亩),完成建设用地复垦3万亩以上。
(二)项目建设周期不断压缩。到2022年底,新批准建设用地一般在8个月内完成供地。建设项目从拿地到开工建设周期一般压缩在10个月以内。应开工项目开工率达到90%以上。所有建设项目开发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应竣工项目竣工率达到70%以上。
(三)土地利用效益不断提升。2020到2022年,全市依法依规整治“低产田”企业3000家以上。每年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端行业整治涉及企业500家以上。全市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各县(市、区)亩均GDP产出年均增长率5%以上,土地利用经济效益进一步显现。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供地率再提升行动。全面查清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单独选址项目以及土地整治挂钩地块未供地情况,重点查清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未供地原因等情况。通过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异地置换盘活一批、完善手续办理一批、查清情况核销一批,加快土地供应速度,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建立消化批而未供土地长效机制,规范批而未供土地台账清单,明确供地率考核最低标准,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提升年度供地计划执行率,严格按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有序组织土地供应,强化供地率指标应用。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开展开工率再提升行动。全面查清已办理供地手续的项目开发情况,重点查清地块位置、面积、用途、约定开工时间、地块现状、未开工原因、开工审批等情况。对因政府原因无法开工的,消除影响、倒排时间;对因其他原因无法按期开工的,主动对接、妥善处理;对已构成闲置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坚决处置到位。将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时间6个月以上的未开工产业项目列为“蜗牛项目”。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服务效率,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为用地企业开工建设提供“保姆式”服务。完善项目批后监管制度,严格合同履约监管。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开展竣工率再提升行动。全面核实已开工但尚未竣工的项目,查清开发情况、位置面积、用途、约定竣工时间、未竣工原因等情况。对项目业主无力继续开发的项目,符合转让条件的,鼓励整体转让;对具备分宗条件的项目,允许分割转让;对超过约定竣工期限的项目,坚决处置到位。将超过合同约定竣工时间6个月以上未竣工的产业项目列为“蜗牛项目”。积极推进综合测绘、“竣工测验合一”等审批模式,减轻企业负担。完善项目批后监管制度,严格合同履约监管。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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