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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嘉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
根据《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南政发〔2020〕8号)和《关于组建南湖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基层机构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确保人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建立新嘉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南湖区新嘉街道内但在区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南湖区新嘉街道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实施
第七次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技术要求高、时间要求紧、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新嘉街道成立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将抽调有关部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专班,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社区要同步建立普查工作小组,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普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挪为他用。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保障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