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驻局纪检监察组,分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所::
现将《2020年度全区“十佳红船卫士”“十佳辅警”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度全区“十佳红船卫士”“十佳辅警”评选办法
根据《中共南湖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南湖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20〕2号),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自觉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激发全区广大公安民警、辅警的正能量,坚决履行好“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之“首善之区”忠诚守护者的职责使命,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20年度全区“十佳红船卫士”、“十佳辅警”,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局党委委员、区委常委、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戴金明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十佳红船卫士”“十佳辅警”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评选办),设在政治处,由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王燕萍任主任,政治处教导员戴卫星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选名额
全区“十佳红船卫士”10名、“十佳辅警”10名。
三、评选范围
全区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辅警。
四、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牢记宗旨、服务为民:自觉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身奋斗目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真诚热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密切联系群众,深受群众拥护和爱戴,在群众中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