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历次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实际,坚持需求导向、结果导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力争通过培训,使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有技能的劳动者提升一个技能等级,劳动者技能素质有显著提高。
(二)目标任务。到2021年,全市培训50万人次以上,其中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培养6000名新型学徒,建成10家市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7%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以上,为我市实现“两个高水平”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对象
企业职工特别是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新生代农民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以及今后文件另有规定的对象。
三、大力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一)加大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力度。推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先招用、再培训、后上岗的岗前培训制度,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一是对于企业新招用人员,在员工入职12个月内,开展基本技能、职业素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匠精神、劳动保障、禁毒戒毒知识、法律常识等内容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按初级工标准给予组织单位补贴。二是实施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培养。对于实施培养计划的新型学徒,根据产业急需程度、学徒类型、职业类型、培养等级以及实施效果,职工学徒按每人每年4000元至10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年;学生学徒补贴金额一般可按学徒月实习津贴标准确定,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元,补助不超过1年。三是实施面向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的安全技能培训,对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按初级工标准给予个人或组织单位补贴。
(二)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鼓励企业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等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国(境)内外培训。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加大对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的培训力度,2021年底前,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标准参照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上浮30%。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
(三)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免费培训计划。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本市高校毕业生持续实施就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免费培训。一是加强创业培训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强化创业培训项目开发,以本市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符合条件且有创业愿望的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创业培训。二是强化农村电商职业技能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电商基本技能、操作技能和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面向有意愿从事农村电商的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农村电商人员培训。三是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对口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相关群体以及企业职工,制订项目制(即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工种)培训补贴目录清单,由符合规定的购买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培训。四是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五、激发培训主体活力,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四)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承接补贴性培训项目。鼓励市、县(市、区)行业协会、龙头骨干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培训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要协调组织小微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五)支持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出台《嘉兴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对经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产生的优秀选手,可按个人获证方式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各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给予补助,对代表我市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给予相应补贴。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
(六)支持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出台《嘉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训计划,对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相应工种培训的,经备案考核通过人员纳入培训补贴政策。对承担以师带徒培训、技术技能革新、技能推广交流等项目,对申报通过的项目给予一定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