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南湖区加快推进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八届区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加快推进基层科技服务
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和《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3]15号)、《嘉兴市南湖区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南政发〔201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的系统推进、更加注重创新主体的作用发挥、更加注重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加注重创新发展的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按照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区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作用,着力构建以镇、街道、园区科技服务中心为重点,科技企业联络员队伍全覆盖的“三位一体”的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形成高效、开放、共赢、协作的科技资源和科技服务统筹体系,大力提升我区基层科技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科技实力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更好地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提供服务。通过几年努力,基本形成创新体系富有特色、创新资源加快集聚、创新创业活力有效激发、科技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成果持续涌现并加快转化的基层科技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内容
根据我区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实际需要,建立由区科技综合服务中心、镇(街道、园区)科技服务中心、科技企业联络员队伍构成的三级科技服务体系。
(一)发挥区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充分发挥区科技综合服务中心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职能,加强与区领军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的融合服务,实现科技与人才的有机整合,加快推进科技大市场建设,更好地提升科技与人才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二)建立镇、街道、园区科技服务中心。在镇、街道、园区建立科技服务中心,增挂科技服务中心牌子,科技服务中心按股级设置。按照专业、精干、高效的原则以及辖区范围、科技企业数量、创新工作管理任务等因素,合理确定人员职数,并在原有事业编制数内调剂。镇、园区科技服务中心人员配置2~3名,街道科技服务中心人员配置1~2名,对选配的人员工作相对独立。村、社区相应配备科技联络员。
(三)建立科技企业联络员队伍。在各级各类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专利示范企业、雏鹰企业中组建科技联络员队伍。科技企业联络员主要由主管技术、生产和管理的相关人员担任。
三、主要职责
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明确区科技综合服务中心、镇(街道、园区)科技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联络员队伍的工作职责,促进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全面协调发展。
(一)区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加强科技综合管理职能。负责科技“创先”、科技考核、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合作交流、农业技术推广与社会发展管理、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科技人才等综合管理工作。
2、加强科技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负责科技服务中心科技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对基层科技管理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建立科技人才培养机制。
3、加强基层科学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技术服务与指导工作。做好科技咨询、科技信息、成果转化投融资、知识产权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大型仪器共享等工作。
(二)镇、街道、园区科技服务中心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