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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办发〔2014〕30号)

2021-05-30 南湖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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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东栅街道办事处、嘉兴科技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八届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确保完成我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污染减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清当前的污染减排形势

  (一)“十二五”以来污染减排进展总体顺利。污染减排是国家约束性考核任务,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检验科学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志。“十二五”以来,全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至2012年,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较“十一五”末累计削减14.62%、9.42%、19.01%,5.72%,“十二五”减排进展总体顺利。

  (二)“十二五”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今后两年,是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污染物排放新增量将进一步增加。而我区产业结构偏重、缺少减排效果明显的重大工程、机动车污染防治减排体系仍未建立等影响污染减排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形势严峻,至2012年累计仅削减5.72%,距离“十二五”期间削减12.7%的目标仍有差距,如不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十二五”减排任务将难以完成。

  (三)把污染减排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保持清醒,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污染减排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污染减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实践载体,抓住“十二五”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下更大决心、更大气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大力推进污染减排,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二、明确目标,毫不松懈的推进减排工作

  (四)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总体目标

  1. 到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2.3%(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3.3%)、12.8%(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2.6%)、14.2%和12.7%。

  2. 原煤消耗逐年下降。2014年全区煤耗控制在54.86万吨以内,其中电煤消耗量控制在43.5万吨以内,非电煤消耗量控制在11.36万吨以内。2015年全区煤耗控制在53.48万吨以内,其中电煤消耗量控制在45.5万吨以内,非电煤消耗量控制在7.98万吨以内。

  3. 生活污水收集量逐年增加。2014、2015年全区生活污水收集量分别新增55万吨和36.5万吨以上。

  4. 生猪减量取得实质性进展。2014、2015年全区年末生猪存栏量分别控制在30万头和26万头以内。

  三、落实责任,严格减排的评价考核措施

  (五)严格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各镇、东栅街道、科技城主要负责人作为污染减排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当地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法定职责,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污染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联系起来,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结合起来,与满足公众不断提升的环境诉求结合起来,统一部署推进本地区的污染减排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共同推进污染减排的强大合力。环保部门牵头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并具体负责工业领域污染减排工作;经济商务部门负责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住建部门负责规划指导全区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农经部门负责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总量减排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工作;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减排任务测算、减排项目核算所需的基础数据;财政部门负责污染减排的资金保障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污染减排的主体责任,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淘汰落后产能、工艺、10蒸吨/时及以下锅炉,按要求主动实施中水回用、脱硫脱硝、除尘等减排工程。

  (六)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实行一票否决,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的镇、街道、园区实行党政领导约谈制度,其中未完成指标在一项以内的,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两项以上指标未完成的,同时约谈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涉及未完成指标的新建项目实行区域限批。监察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各级各部门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污染减排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任务完不成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程

  (七)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继续加强污水主管网、支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15年底,东栅街道污水处理率达到95%,各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两新”社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所有工业企业生产生活污水实现达标入网。加强污水运营公司的运行管理和督促考核,提高污水收集和运行水平。

  (八)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编制《南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管网覆盖的区域,生活污水必须纳管排放;不在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30户以上的自然村,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对零星分散在自然村落中的农户,选用单体小型处理设施加生态湿地等多种方式处理。

  (九)大力推进原煤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原煤消耗总量,制定清洁能源替代推进方案,完善集中供热供气规划,进一步拓宽蒸汽管网覆盖面,大力推进天然气、压缩成型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替代。2014年底前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含水煤浆)、重油、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2015年10月底前淘汰企事业单位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含水煤浆)、燃重油、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的生活锅炉,确保非电煤耗逐年下降。提升热电企业能源使用效率,严格控制热电企业煤耗。推进东方特钢等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实施能源替代、技术改造,逐年削减原煤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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