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新丰镇、余新镇、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属相关单位:
《南湖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九届区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战略,提升我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水平,加快优质要素资源向现代农业发展集中,在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19〕15号)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扶优扶强农业产业
(一)支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对符合现代都市生态农业发展方向、产业优势明显、发展全产业链且带动作用强,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项目,经竞争性立项,按其实际投资额的40%以内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年度奖补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
(二)深化农业平台建设。对经认定并验收通过的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强镇,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三)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对新认定的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区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四)加快科技成果应用。鼓励开展农业产学研合作,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创新水平,对农业主体同国内外知名专家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在新品种、新技术、品牌标准化领域取得实效且当年支付合作费用5万元以上,给予实际支付技术合作费50%的补助,单个主体年度限额10万元。
(五)鼓励技改投入。对区级(含)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加工设备投资额在50万元(含)以上,按审定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加大科技人才集聚。围绕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引领农业科技前沿、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农业科技高端人才、顶尖人才,每年来南湖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七)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对成功创建省级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镇(园区)、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开展智慧化农业机械补贴试点,对加装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和原有系统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的,给予每台60%补助;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植保无人飞机,除省定政策外,给予每台2万元的补贴,各级财政补贴总额上限为购机额的50%。
(八)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科学推进秸秆还田,对茭白秸秆实施翻耕还田的农机服务组织,给予60元/亩补贴(区、镇各承担50%);推广秸秆离田利用,对晚稻秸秆实施机械化打捆离田利用的主体,给予40元/亩补贴(区、镇各承担50%)。
三、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九)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新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主体追溯和全程追溯的,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已建设并通过验收的,给予0.2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开展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建设并达到优秀的,给予0.5万元补助。对新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的,给予1万元补助;对已建立的检测室,正常开展检测业务,并上传检测数据的,给予每年0.5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