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广电【2006】21号
各镇(街道)广播电视站:
为加强广电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广电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调动全台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量才使用,形成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临广电【2005】15号文件《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关于实施双向选择和中层干部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基层广播电视站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作如下补充:
(一)职工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工作单位,站长根据工作需要在确定人员编制范围内,可以聘用职工。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此次聘用对象为在编在岗人员和台批准使用的聘用人员。
(三)落聘的在编在岗人员,视为待聘,待聘时间为3个月。待聘期间1-3个月内发本人原工资的80%,4-6个月发本人原工资的70%,6个月以上发本人原工资的60%。一年以上不能续聘的,终止与本单位聘用关系,经济补偿按浙政办【2004】117号文件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
(四)台聘临时工,凡落聘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项按照《劳动法》规定办理。
(五)凡在2006年10月以前退休的基层广播电视站工作人员,原则上原岗位聘任。
(六)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应办理长期病休,符合病退条件,按有关规定办理病退。
临海市广播电视台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各镇(街道)广播电视站:
为加强广电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广电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调动全台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量才使用,形成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临广电【2005】15号文件《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关于实施双向选择和中层干部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基层广播电视站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作如下补充:
(一)职工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工作单位,站长根据工作需要在确定人员编制范围内,可以聘用职工。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此次聘用对象为在编在岗人员和台批准使用的聘用人员。
(三)落聘的在编在岗人员,视为待聘,待聘时间为3个月。待聘期间1-3个月内发本人原工资的80%,4-6个月发本人原工资的70%,6个月以上发本人原工资的60%。一年以上不能续聘的,终止与本单位聘用关系,经济补偿按浙政办【2004】117号文件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
(四)台聘临时工,凡落聘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项按照《劳动法》规定办理。
(五)凡在2006年10月以前退休的基层广播电视站工作人员,原则上原岗位聘任。
(六)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应办理长期病休,符合病退条件,按有关规定办理病退。
临海市广播电视台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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