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旅发〔2008〕33号
关于建立全员旅游安全责任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旅游企业: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为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转变作风,规范管理,切实抓好全市的旅游安全生产,确保我市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借鉴各地经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建立本制度。各旅游企业要切实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建立相应的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并将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以文件形式上报我局。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局机关所有在职工作人员。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安全生产联系企业制度,负责所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具体联系责任人及联系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机关在职人员负责对所联系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工作,督促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每月不定时对企业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防范能力。对企业的安全及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建立安全生产月查月报制度。机关人员每月对所联系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报局行管科备案。对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采取并落实整改措施。局班子将结合节假日等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企业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四、建立平安责任追究制度。机关人员所负责企业旅游安全事故不突破安全责任书各项控制指标,对于因联系人对安全生产情况不明,工作不力、不实、失职导致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对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负责人要作出检查。对确属失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旅游局机关人员联系企业名单》
二OO八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旅游安全 责任制 通知
抄送:台州市旅游局,临海市府办、市安监局
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
旅游局机关人员联系企业名单
联系人
联系企业
王 波
远洲国际大酒店、交通旅行社、临海旅游投资公司
袁卫国
台州国贸大饭店、临海中国旅行社、临海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括苍旅游公司
邱能富
华侨宾馆、江南长城旅行社、临海市鑫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徐卓明
杜桥华吉宾馆、春秋旅行社、海山公园
陈永秋
交通宾馆、临海青年旅行社、国华珠算博物馆
郭斯甫
台州宾馆、光大旅行社、台州华峰旅行社
林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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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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