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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旅发〔2008〕17号
关于印发临海市旅游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现将《临海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临海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旅游 隐患排查 活动方案
抄送:台州市旅游局,临海市安委办
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
附件:
临海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
活动 方 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旅游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旅游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将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旅游安全形势平稳有序,确保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行业开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旅游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旅游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解决旅游行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旅游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旅行社用车、星级饭店消防、旅游景区的游步道和水上旅游项目。
四、重点内容
1、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2、星级饭店的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外包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搭建情况,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情况。
3、旅行社用车是否认真执行《旅行社旅游安全用车制度》,租用接待游客车辆是否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是否选择技术好、责任心强的驾驶人员,旅行社是否实行旅程连续行车时间4小时、行驶里程500公里以上配备两名驾驶人员或途中连续行驶2小时必须停车休息15分钟等有关规定。旅行社有否使用“黑车”行为等。
4、旅游景区的游步道是否完好,邻崖或邻水的防护设施是否安全完善,警示标志有无设置,已有的是否醒目。旅游景区的水上旅游项目、漂流旅游项目、海滨浴场等易发生水上旅游安全事故区域和项目是否经过有关职能部门审批,水上旅游项目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水上旅游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等。
五、实施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5月上旬)。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做到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周密部署安排。要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旅游企业层层宣传贯彻。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各旅游企业要依据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将在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安全隐患进行督查。各旅游企业要根据不同时段旅游安全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月—6月,根据汛期特点,重点开展旅游景区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7月—9月,围绕台风期、暑期和北京 "奥运会"期间的安全要求,做好旅行社用车、星级饭店消防、海滨浴场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季度,做好 "十一"黄金周和秋季旅游旺季旅游安全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旅游企业要按照旅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事故发生。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旅游企业,旅游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必要处理。对在全市旅游行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中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逐级上报,并予以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0月至12月)。旅游主管部门将邀请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全面掌握企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和落实情况,了解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等。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于
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期间,省、市旅游局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地旅游行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企业自查、部门监督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旅游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旅游行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旅游局组成由王波局长任组长,袁卫国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市旅游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旅游企业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旅游企业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动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旅游企业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通过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治本,完善措施,强化制度,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长效机制,防止新的安全隐患产生。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